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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436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7-02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物资采购询价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 2026-07-02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为做好我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工作,根据《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采购一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资(复合肥),现就该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信息
1.预算9.5万元。
2.全新正品、质量合格、无瑕疵,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可正常投入使用。
二、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正规服务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本次采购所需物资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3.能够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可按要求完成交货、售后等全部服务;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含安装、含售后等全部费用的最终包干价,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资料需包含:报价单(单价、总价、明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交货周期、质保期限。
3.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可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保证真实有效。
4.逾期提交、资料不全、报价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8:00
2.递交方式:线下递交/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自行选择)
邮箱:lzqnyncjzh2@163.com
3.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解放西街28号润发大厦潞州区农业农村局409室
4.联系电话:0355-2239699
5.联系人:姚蕾 王小青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将在报价截止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报价合理性、产品质量、供货周期、售后服务、企业信誉等综合择优确定合作供应商,签约供货,最低价不作为唯一中标依据,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供应商所报价格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2.供应商需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正品,若发现假冒、伪劣、三无产品,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作、拒收货物,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所有报价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