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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510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9-25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 2025-09-25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晋农发〔2025〕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老旧农机具报废回收、拆解工作的要求,现组织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进行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回收、拆解农机的相关资质
2.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机具的场地
4.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有意向申报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的企业,在2025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511室农机装备科。
单位名称: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街道解放西街28号润发大厦四层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