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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111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4-29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 2025-04-29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有效防控好小麦中后期病虫害,现决定公开遴选1家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小麦“一喷三防”飞防作业。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不少于0.1万亩次,项目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一喷三防”服务补助,该补助包含所需药剂和作业补贴。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运营状况良好,营业范围具有“农业病虫害防治”及相关内容。
(二)具有独立的对公账户,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三)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四)具有与病虫害飞防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作业人员(有飞手证)。
(五)自愿接受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监督指导。
三、遴选方式
(一)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资料。
(二)结果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在服务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择优选定1家作为承接主体,结果在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需提交资料
(一)申报书(盖章、签字)。
(二)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相关经营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近两年病虫害飞防服务的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服务组织公章。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符合条件的主体,请于2025年5月8日前携带以上资料和证件到潞州区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报名。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街道解放西街28号润发大厦四层潞州区农业农村局411室
联 系 人:牛丽君 李琳
联系电话:0355-223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