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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900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4-25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 机关内设科室、人员设置及职能分工的方案 |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 2021-04-26 |
根据潞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19】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局机关内部科室及职能分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能: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运转。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办党组会议,落实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群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区能源领域财务指标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资金的代扣代缴工作。监管所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的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全区能源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扶贫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研究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改革建议,拟定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地方性能源管理办法、规定。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承担工作:局疫情防控总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直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政务信息中心、市能源局综合办公室、市能源局财务科等部门。
办公电话:0355--2207377 0355--2207390
主 任:宋彩琴
副主任:卢秀丽 分管局财务等工作。
科室人员:宋彩琴、卢秀丽、王 云、常 娇、程长庭、石 磊、马正伟、贾 楠、王 敏
(二)发展规划科
工作职能: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区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组织拟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探索建立能源开发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和政策,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承担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区(县)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按区政府规定权限,组织审批、核准、审核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能源领域(煤炭行业安全除外)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负责协调联合执法,组织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能源产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区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区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
承担工作:政府法治建设(法治、法规、普法)等相关工作;区委改革事项推进工作;“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区委改革办、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法制股)、区“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能源局发展规划科等部门。
办公电话:0355--2207382
科 长:梁建玲
人 员:梁建玲、刘 鹏、郭瑞浩、张胜青
(三)节能科
工作职能: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区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对用能单位节能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能源审计,对投资新项目进行立项前后的节能技术评估,依法检查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节能设计和合理用能标准。
承担工作:潞州区节约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牵头局能源革命试点协调推进工作;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市能源局节能科、市节能办、区能源革命办公室、区统计局(工业科)等。
办公电话:0355--2207050
科 长:秦丽强
人 员:秦丽强 、王泽波、王丽君、申丽萍、陈俊萍、崔 凯
(四)电力科
工作职能: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全区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定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区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改革相关工作。
承担工作:营商环境之“获得电力”工作;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市能源局电力科、行政审批局、区委政法委等部门。
科 长:刘 伟
人 员:刘 伟、杨 慧、刘佳茁
(五)煤炭科
工作职能:负责煤炭行业(煤炭行业安全除外)管理。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对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提出初审意见,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区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区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区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区煤炭质量管理。承担煤炭改革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煤炭科等部门。
科 长:李 刚
人 员:李刚、李敏军、郭建卫、杨腊梅、牛丽萍
(六)安全指导科
工作职能:
1、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各项措施;负责落实区安委办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并将关联工作及时分解到各相关的业务科室;不定期对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抽查检查。
2、监控中心职责: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监控中心服务器、微机、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操作,认真填写各类记录和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按流程果断处理;对辖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全程监控,对矿级监管信息平台运行进行监督并下达各类指令;负责辖区监管信息平台数据的查询、统计、上报和分析,及时对各类资料备份和存档。做好单位值班值守工作。
承担工作:对接区安委办各项工作;负责机关纪律检查、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监控中心全面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区安委办、区纪检委、区委巡察办、市能源局相关科室等部门。
办公电话:0355--2207960 0355--2207505
科 长:程红兵
人 员:程红兵、贾焕芳、祁光伟、张焕萍、赵素青、王彩虹、张 莉、王雷生、冯旭斌、王树德
(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
工作职能:负责全区新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落实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落实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相关政策,拟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改革相关工作。
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定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落实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落实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承担工作:牵头负责局能源行业环保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对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环保局)、区总工会、市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等部门。
办公电话:0355--2207960
科 长:张 鹏
人 员:张鹏、李海亮、张 燕
以上局机关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对接部门均应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