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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2004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04-11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主题词
标题 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 2023-04-11

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按照省、市能源行业监管精神,为认真履行我区能源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针对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执法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规范行业监管,严格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全区能源领域行政检查工作。

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2月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明确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检查内容

1、企业落实生产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

2、企业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管理、建设工期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及程序;

3、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安全防范设施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日常监测和检查等方面的落实执行情况;

5、能源信息数据报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煤矿企业智能化建设、煤炭洗选煤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五、检查方式

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同时,要加强对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要求,指定专人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