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 01236931-5/2021-0831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3-10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 2021-03-15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潞州区能源局及时作出部署安排,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情况、“七五”普法完成情况等方面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长治市潞州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定期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了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了局中心组学习安排,同时把法制学习纳入局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三)完善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把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印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潞州区能源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可检验成果。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机关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并与其他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的情况。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
2.强化决策前调查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细化评估标准,切实做好风险评估。
3.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政府不作出决策。并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管理。
(三)重点领域依法行政情况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能源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人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建立了推进工作的协调机制,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共同推进。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契机,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
三是保障经费投入。区能源局建立了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区能源局依法履职所的执法装备、经费。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我局将“三项制度”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法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督导督促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领域法治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能源领域改革试点任务易滋生腐败、利益输送等问题,督促各级牢固树立担当作为,积极推进能源革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把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与能源领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廉政监督卡制度,建立监督台账,推进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能源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四是坚持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台账,逐一明确整改和推进措施、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到立行立改。
(四)行政机关建设及行政权力监督情况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局一是自觉地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区政府的工作指导检查,新闻媒体的奥论监督。二是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或不当法行为的申述、检举,截至目前我们没有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通过检查,对强化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起到了督促作用。
(五)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1.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依法治区办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室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辖区能源行业不发生一起集体上访、社会不稳定事件。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同各科室签定《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二是根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对考核评比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科室实行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管理”,对排在最后第二位的科室实行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黄牌警告”,严肃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2.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基本方针,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实行每月排查报表工作机制。各科室、辖区各企业每月五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社会安全稳定矛盾问题排查月报表。将发生在本科室、本企业的社会安全稳定问题通过报表形式集中报送办公室科,通过办公室整理后集中将全区能源领域及机关各科室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上报局领导,使局领导里能够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区依法治区办通知要求,在全局及辖区企业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将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交办到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工作效果较好。
三是制定了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好辖区域群体性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根据国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局、辖区企业及包村内各类信访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
三、“七五”普法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巩固前五年普法教育的成果,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拓展“七五”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我局把“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我局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推进普法教育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领导干部职工的学法力度,不断推进普法教育进程。
“七五”普法以来,切实加大了领导干部职工的学法力度,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通过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参加普法考试、警示教育、运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教育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充电。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三)普治结合,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新载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七五”普法规划在我局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到全体职工当中,不断地增强了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四、存在不足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缺乏法制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执法人员的素质还不够高、个别执法人员的责任心还不够强;行政执法的信息反映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计划
(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结合实际,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基层,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继续学习国家、省、市、区法治方面工作重要理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做到用法制眼光和思维看待和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局内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规范管人和以制度规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落实做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
(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放纵违法行为,不法外施恩,不网开一面;要求执法者严格依法定权限、法定规则、法定程序执法;公开权力清单,保证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