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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5211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8-24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 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为贯彻落实好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能源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针对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结合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圆满完成好我局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深化全区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执法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规范行业监管,严格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全区能源领域行政检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通过认真履行能源领域监管责任,促进区能源局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能源政策规划有效执行,推动能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依法建设、生产、运行能力持续提升,为推动全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明确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落实生产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
(2)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件》等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情况;
(3)企业项目审批手续、招投标管理、建设工期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及程序;
(4)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5)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安全防范设施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日常监测和检查等方面的落实执行情况;
(6)企业现场带班管理、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执行情况;
(7)企业开展全员职业教育培训的情况;
(8)能源信息数据报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煤矿企业智能化建设、煤炭洗选煤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分行业检查内容
(1)煤炭
1.煤炭企业落实核定生产能力、要素登记公告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生产能力、生产要素信息失实、擅自变更情况;
2.煤炭企业落实国家、行业有关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标准的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3.煤炭企业落实执行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生产煤质管理政策、规定,加强生产煤质管理的情况;
4.煤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是否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联合试运转;
5.煤炭建设项目招投标,执行建设项目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6.煤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
(2)电力
1.电力企业依据产业政策开展电力建设、生产的情况;
2.发电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分布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和防护、存储和使用管理等情况;
3.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化的情况;
4.供电企业在标准配供电营业区从事供电、供电保障能力执行情况;
5.重点用电企业依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类别、容量用电的情况;有无擅自迁移、更换用电计量装置、电力控制装置以及供电设施的情况。
(3)油气管道
1.油气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以及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交叉穿跨越等三类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情况;
2.管道企业推进国家管道保护有关规范,确保管道稳定运营的情况。
(4)节约能源
1.用能单位建立和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计划、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情况;
2.用能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淘汰高耗能落后用电设备、生产工艺的情况;
3.用能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4.企业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
5.企业采取改进设计,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等措施,落实清洁生产的情况;
6.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行情况。
五、检查方式
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计划检查和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同时,要加强对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要求,指定专人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计划,精心组织。机关有关科室要站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高度,对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认真开展好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筹安排,提高效能。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到合并检查事项,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将可以合并为一次性开展的检查事项进行合并开展,力争对相关事项一次查全、查透。
(三)严格执法,规范流程。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使用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认真做好执法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谁执法、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加强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和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