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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0226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9-23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电力 | 发布日期: 2021-09-24 |
长治市潞州区供电公司、城区供电中心、各电力企业:
根据省能源局、山西能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21〕36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将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长能源电发〔2021〕197 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提出要求如下:
长治市潞州区供电公司、城区供电中心结合年度电力建设工作,对今年已核准、在建的各类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截至10月底)于10月31日前报区能源局电力科备案。今后,辖区内所有已核准、在建的各类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都要及时报送区能源局电力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