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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681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2-0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印发区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2-01 |
局机关相关科室,各能源企业:
根据《长治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能源办安发〔2024〕22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区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2025年1月3日
区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长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长治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方案》以及《长治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能源办安发〔2024〕22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区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研判形势、科学评估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实行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市、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排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对口监督职责督促各能源企业对办公楼、宿舍楼、澡堂、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制度,加大自查自改力度,着力提升企业火灾事故预警能力和防范水平。重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电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气设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停用消防设施、油烟管道清洗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设置铁栅栏、防盗窗、广告牌等障碍物和占堵、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
2.高层建筑。各业务相关科室督促能源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等方面的治理,落实高层建筑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督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管道防火封堵不严、堵占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突出问题。
3.煤矿建筑。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矿山企业吊篮等更衣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煤炭科配合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区煤矿企业吊篮等更衣设施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组织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满足安全标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更衣设施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
三、工作步骤
区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6日)。各能源企业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7日至3月18日)。按照对口监督管理原则,各相关业务科室制定本行业行动计划,组织对所监管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查细查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整改、闭环管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各相关科室、各能源企业要对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有关经验成效进行梳理总结,提炼优化好的经验做法,构建消防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业务科室和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保持头脑清醒,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消防意识,始终把安全消防工作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全面持续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列出不放心区域、场所,制定针对性火灾防范和严管严控措施,压紧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深查整治隐患。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以“四不两直”形式深入能源企业开展督导,特别是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事故灾害易发的部位、环节,指导解决根本性问题隐患,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督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督促指导所属能源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消防管理工作和督促局机关做好消防防控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能源企业于1月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口报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于3月18日前将本行业工作总结报送局发展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