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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548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11-15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主题词
标题 关于在全区能源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11-15

关于在全区能源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业务科室、各能源企业

按照长治市能源局《关于在全市能源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长能源规发〔2023〕216号)和潞州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潞州安办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分析近年来我区能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企业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是导致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已严重威胁我区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为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能源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能源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  马旭青    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海燕  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铁牛  区能源局党组成员

景保东  区能源局局长助理

  员:  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二个检查整治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发展规划科,主要负责制定方案、反“三违”工作综合协调和领导组日常工作,收集和汇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委办等工作事宜。

1、区能源局电力科负责燃煤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反“三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负责光伏企业和瓦斯发电企业以及所辖区域长输管道企业的反“三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整治范围

电力、新能源等安全生产能源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整治目标

1企业“三违”发生率与专项整治前相比下降30%,其中严重“三违”发生率下降50%。

2整治期间因“三违”发生的事故与同期相比下降20%。

32023年年底前努力实现能源行业较大以上事故为零。

、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自查自检

1查思想。查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从思想上全面自查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三违”行为,以企业、科室、区队、班组为单位,以大讨论、大研究和批评和自我批评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所有人员均形成反“三违”书面自查材料。

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与执行情况。重点查“三违”相关制度的建立和“三违”档案。

3查违章作业。查员工是否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是否有冒险作业、违章操作等现象;各企业要收集汇总本行业的典型违章作业行为,制定自查标准,全面开展反“三违”专项检查,全面排查习惯性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逐人员、逐岗位、逐项目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准确性,并以班组为单位形成排查清单。

4查违章指挥。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等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现象。

5查劳动纪律。查领导干部是否坚持带班值班,各工作岗位有无庸懒散浮拖的不良工作作风,特种作业是否执行岗位纪律等。

6查闭合管理。按隐患排查闭合管理要求,查是否对“三违”行为的处罚、考核、责任落实等制度落实到位,是否采取“三违”人员帮教、逐级谈话、停工学习、考试合格上岗等培训教育措施。

(二)全面落实,自改自纠

1在全员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层层落实开展自改自纠工作。

2各企业按照反“三违”书面自查材料,人人签订反“三违”承诺书。

3全面修订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规程,将反“三违”充分体现在企业修订的制度、措施、规程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反“三违”工作机制。

4开展反“三违”要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从各级领导抓起,进一步提高企业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坚决杜绝各级领导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加强各级领导思想和行为的自改自纠,做反“三违”的带头人。

5突出现场管理。始终保持现场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要覆盖所有生产区域、覆盖所有生产活动、覆盖全系统、覆盖所有班组、员工,规范岗位安全行为,真正把整治行动的立足点落实到现场、班组和作业人员,把反“三违”挺在前面,有力提升现场安全工作可控、能控、在控能力,将“三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6抓住关键少数。以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单岗作业人员等为重点,严控“三违”行为。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现场第一责任人,在一线带头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是造成事故的多数原因,班组反“三违”工作要从抓班组长安全教育和提升班组长安全素质着手,培养一批优秀的班组长,为企业班组反“三违”建立坚实基础。紧紧盯住特种作业、单岗作业人员,狠抓岗位责任心,提升操作技能,防范特种作业、单岗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查重处,加强管理

1下定决心,严打重处。各企业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打击“三违”行为,对“三违”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层层压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下达反“三违”指标任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所有查处的“三违”行为一律给予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司法监察部门,力争达到处理一点,教育一片的效果,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厉打击“三违”行为,通过严打、严处对“三违”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营造"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的浓厚安全氛围。

2发动群众,强化监督。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举报,对于及时制止和举报习惯性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行为避免事故的、排查整治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突出的、解决或消除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的习惯性违章作业方式的,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加大安全奖励力度,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三违、反“三违”,以更严细的措施、更严格的考核、更严厉的追究,坚决杜绝“三违”

3严格考核,完善台账。把反“三违”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反“三违”的强大推动力,并建立和完善奖罚统计台账备查。

(四)抓好教育培训

1开展培训教育。各企业要专题组织教育培训,以企业、科室、区队、班组为单位,对所有员工分岗位、全覆盖,全面学习、全面培训遵章守纪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全面营造浓厚的反“三违”宣传氛围,形成视“三违”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通过培训教育使从业人员对“三违”的危害入脑入心,切实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和重要性,实现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自我防范,变习惯性违章为习惯性遵章,着力提升员工的安全规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警示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图片展、开展事故大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于耳,事故案例铭记于心,让员工从事故中反思自己,举一反三,真正吸取教训,触动心灵,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岗位上严格规范操作,自觉主动反“三违”,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真正实现本身无违章身边无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层层落实培训责任。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各企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教育培训,参加教育培训的所有员工必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上岗要随身携带岗位操作标准相关卡片。培训和考试资料要存档备查。

(五)建立长效机制

1各企业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本企业一般“三违”、习惯性“三违”、严重“三违”等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形成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反“三违”文化宣传手册下发每一位员工,将反“三违”行动持续开展。

2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和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使反“三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工作步骤

2023年即日起12月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巩固成果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11月20日各有关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企业“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反“三违”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11月30日)能源企业要动员职工全面查找本企业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区能源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要结合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反“三违”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能源企业对发现的“三违”问题,根据其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要按照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进行查处,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使反“三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目标、措施和责任,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行动高效、检查及时、措施到位,有力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整治检查组要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把专项整治行动抓早、抓细、抓实,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及时纠正,不姑息迁就、不走过场,自觉抵制“三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和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使反“三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统筹兼顾,共同推进。整治检查组要把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机结合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检查,严格处罚。整治检查组要对此次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重点检查,以高压监管态势对“三违”严厉打击,形成声势浩大的全面打击“三违”行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从重从严查处,依法对“三违”个人予以上限处罚,严防“三违”现象反弹。专项行动期间,各整治检查组要对相关企业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开展不力、检查指导不到位,因“三违”现象严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绝不姑息,严格执行《长治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衔接协作工作机制(试行)》(长纪办发〔2023〕19号)和《长治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长检会〔2022〕7号),把问责程序启动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前,变事后追责为强化事前问责,强化问题意识,强化过程问责,以问责优化管理、强化责任,坚决避免追责高举轻放。

(五)及时总结,按时上报。整治检查组要认真总结各阶段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反思工作得失,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同时对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推广。各阶段工作总结由各整治检查组统一报送区能源局“三违”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第一阶段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企业动员部署情况;第二阶段结束后于12月1日前报送相关能源行业领域企业“三违”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总结要包含开展反“三违”企业数量,企业自查“三违”数量及对“三违”现象分类等内容);12月25日前报送本次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不足、提炼亮点,要有督导检查企业数量、检查中发现的“三违”数量等数据)。

联系电话:0355-220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