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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4614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3-07-17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主题词
标题 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电力 发布日期 2023-07-17

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22要求,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要求与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排查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安全风险,推动建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控体系,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专项检查领导组:

长:马旭青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铁牛区能源局党组成员

员:电力科、国网长治市潞州区供电公司和城区供电中心相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电力科科长刘伟担任,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检查对象和内容

重点对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以及相关充换电设施进行检查,包括证照情况、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及监控系统安全运行、建设标准执行等情况

(一)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充电运营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技术防控、运维操作、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全面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管理,建立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度,确保充电设备、配电设备、线缆及保护装置、充电监控系统及运行管理平台的工作状态正常和可靠运行。落实充电设备、配电等电气设备及监控系统故障信息检测手段,建立充电过程的告警监测、过充保护、故障处理等防控措施及应急联动机制。依照相关标准对有关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行要求。

(三)建设管理和运营规范情况(换)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33009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NB/T 33018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J04/T 398—2019《在役充电桩安全管理规范》(DB14/T2475—2022等标准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从管理制度、设备安全、人员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密切配合,突出重点要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管理,保障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三)严格依法,强化问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非法违规行为,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