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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004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1-09-10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能源局 主题词
标题 关于转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9-13

关于转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煤矿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现将市能源局《转发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长能源煤发2021185)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晋能源煤技发2021569)同时废止 

    附件中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请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网下载。 

  

附件:长能源煤发202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