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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29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1-06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5-01-06 |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关于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党组会议学习的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普法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在全局形成自学和集中政治学习相结合,普法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的普法学习常态化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完善、落实述法制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年度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次,法治专题讲堂1次,警示教育1次,
2、加强法治建设的统筹部署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定期结合业务工作进行研究,及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结合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清理、确认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实施。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政执政力量。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相关行政执法培训,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履职能力、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民政执法力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事项落实落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构建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儿童收养评估事项及流程;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规范全区殡葬设施建设经营秩序。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强化主动执法意识,加大养老服务、非法社会组织、救助资金发放、慈善活动、地名命名更名使用等领域的执法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依法依规,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调整
做好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三项职责划出,以及老龄工作职责划入有关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严格按照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报请备案。加强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动态清理制度。
3、全面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
对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签订行政协议、民事合同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合法性审查,承办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登记备案。
(四)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岗位练兵等活动。
2、提升民政普法实效
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民政部门主责主业,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3、进一步规范收发文件管理
为了进一步督促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股室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合同审核程序,出台了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潞州区民政局机关收发文管理制度》的通知,制定了《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意见表》《文件审批签发卡》《潞州区民政局来文处理单》等规范性文件收发文送审表,推动相关法治工作台账式管理、规范化运作。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于加强,由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客观因素制约,致使法治宣传有时流于形式,宣传工具落后陈旧,不能满足形式需要,效果不太理想。
(二)工作方法上有所欠缺,效果不够好。多数情况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多以宣讲法律条文为主,发放普法宣传单和宣讲法律条文为主要方法,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没有与普法对象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依法治理虽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整体来看,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经费相对受到制约,工作相对滞后,今后需要加大普法范围,消除问题存在的环节。
(四)干部职工的普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没有摆正民政工作和普法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遵法的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部门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难以开展业务,需要今后继续加强学习,巩固学法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实实在在提升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合理调配人员,进一步充实配备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和民政执法力量,从而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
举行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推动规范开展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政策措施合理有效。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气氛
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合理制定法制培训计划,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和重要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