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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5164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12-12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 潞州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4-12-12 |
2024年,潞州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领民政事业发展
(一)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次全会对民政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历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多次学习,全面领会和把握全会精神,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把握其目标要求,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自觉将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1次、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4次、讲党课4次、交流讨论11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100余件。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以案示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全体党员揽镜自照、防微杜渐。四是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坚决落实党组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024年召开研判会议4次,专题部署会议2次,切实守好民政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深入开展救助、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及“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自专项整治以来,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对接区纪委领会整治精神要求,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全区民政系统动员会、推进会、研判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出台《社会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检查;8月全区启动为期20天镇(街)之间第一轮推磨式检查。通过采取定期调度、强化备案、畅通救助热线、及时线索移送等举措,共自查发现问题18个,已整改问题18个,整改率100%,追责问责人数1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18个,形成问题线索7个;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个,解决率100%;建立完善制度14个;追回违纪违规资金数28.20881万元;新纳入低保372人,发放资金3319.6205万元;新纳入特困55人,发放资金416.6862万元;乡级、区级临时救助共521人,发放资金243.3377万元;新纳入两补792人,发放资金775.2471万元;相关典型事例数26个。二是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区民政局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区纪委精神要求,迅速行动,加强统筹全力推进,成立了工作专班,先后主持召开全区17个镇(街)动员会、推进会、研判会,安排部署具体任务,协助纪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中突出重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明确整治范围、明确整治措施,将全区55座公墓(骨灰堂)分三类,2个经营性公墓、4个行经营之实公墓、49个村级公墓(骨灰堂)涉及10个镇(街);共列出7项整治清单,分层分类对标对表;结合实际,采取“五变”措施:暗变明(公开公示价格)、大变小(超面积清底恢复)、立变卧(立碑改用卧碑)、硬变软(超规划墓地硬化、石化恢复土地原貌)、黑变白(以“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实变为合法合规建设经营)。目前,共摸清底数有土地手续3个、有民政许可手续7个、未批先建53个;整改恢复原貌63个穴位、恢复土地24亩。截至目前,向区纪委、市民政局上报线索20条、排查问题55个、向土地部门推送问题13个、交由镇(街)办理问题14个、发放督办函4件、签订承诺书54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件。
二、坚守爱民之心,践行为民之责
(一)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章立制,规范管理。2024年,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帮扶困难群众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制度》《社会救助动态清零管理制度》等14项政策文件,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二是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提标和社会化发放工作。6月份完成2024年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提标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524户,6738人,全年累计发放5549.5132万元。城乡特困共计470人,累计发放资金818.4189万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支出型”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临时救助累计救助249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38.65222万元。四是完成为城乡救助对象免费体检工作。8月完成对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年满60岁至69周岁的474人困难群众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任务。五是紧密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充分发挥低收入帮扶联席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先后召开5次会议与相关部门进行政策方面的交流学习,定期走访乡村振兴监测对象,关爱孤残特困对象,共享建设成果,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用活用对。截至目前,48户监测对象中已纳入农村低保30户43人,特困2人;对全区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2、特困458人、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2116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274.5万元。
(二)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养老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潞州区成功申报3家幸福工程,2家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4家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各项工程已全部完工,16日接受省级验收。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2024年,组织全区17个养老机构护理员18人参加长治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同时,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政策,对在养老机构中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申报一次性入职奖励,目前已上报省厅24人,正在审批过程中。三是特困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各(镇)街道的支持配合下对全区范围内60岁以上低保户、80岁以上的特困家庭进行摸排核查,完成了需要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家庭的摸底评估登记,确定了563户改造对象,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成。四是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完成9家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全区在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实现全覆盖。目前,9家消防改造工程正在积极推进中,16日接受省级验收。
(三)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乱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摸清了全区殡葬设施底数,梳理出相关问题和线索;对马厂镇、黄碾镇、太西街道、老顶山街道辖区内14家殡葬设施下达整改通知,并将其违法占地线索移交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推动潞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完成在史家庄骨灰堂增加潞州区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功能等前期工作。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行动,强化街头巡查和源头治理工作,督促相关镇(街)为两名经常流浪街头的低保对象办理了特困供养。截至目前,已救助困难人员11人,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三是全力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区在册散居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0人,依托“一卡通”累计发放全年孤儿生活费238人次、33.1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860人次、235.66万元;孤儿助学金10.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7.1万元。同时,区民政局多方链接资源,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按月走访,及时掌握孩子们日常生活、学习情况,分类开展救助帮扶。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优势,加强社工、志愿联动,开展心理慰藉和关爱保护活动。全年,共关爱走访300余人次,送上米面油、慰问金、六一礼包等慰问物资。四是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目前,全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6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120人。依托“一卡通”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518人次、324.0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6481人次、994.95万元,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减轻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五是婚姻登记工作。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开展扎实有序,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921对,其中结婚登记4774对,离婚登记1147对,所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全部合法有效,合格率100%。
(四)稳步推进老龄工作。一是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9.18万人次,金额1500余万元。二是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1200余人,金额12万余元。三是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经过居民申请,村(社区)核实,镇街(中心)审核,人社部门社会养老系统查询等程序。确认全区符合发放条件老年人共18018人,累计发放金额486.576万元。四是组织开展“敬老月”走访慰问活动。积极营造敬老氛围,依托“敬老月”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对养老机构和百岁老人等走访慰问、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宣讲等活动,重阳节期间全区共慰问了38家养老机构、48名95岁-99岁老年人和19名百岁老人为他们送去节日慰问品。
(五)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是引导社会组织持续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助力基层民生保障,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4年,社会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60余个,实际招聘高校毕业生63人,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就业见习岗位50余个,实际招收高校就业见习毕业生30余个,开展就业服务活动27场次。二是加快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安排,加快我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2024年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目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摸底备案工作,先后下发《关于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函》《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的通知》等文件,预计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三是着力提升潞州区镇(街道)社工站工作。截至目前,共入户建档共计4303份,开展个案服务26个;开展亲子沟通小组、儿童成长小组、亲子赋能小组专业小组3个;社区活动40余场,同时围绕困境儿童、困境老人、救助对象打造“春芽”“春晖”“春风”亮点项目“三春计划”,发挥社工在基层民政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六)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12月底前各镇、街道、中心完成辖区内10%以上行政村的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建设(行政村内街路巷命名及门牌编码)。二是积极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申报工作。2024年我们申报了千年古城潞州古城,千年古镇黄碾镇,千年古村落捉马村、关村、中村、安昌村、鹿家庄村、王村,千年古街主城区炉房巷等28条老街巷,红色地名英雄路、八一广场,著名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三垂冈,地理标志产品地名潞酒、潞麻,并已通过审核,列入地名保护名录。三是完成潞州区、襄垣县界线实地联合检查任务。10月份完成潞州区、襄垣县界线实地联合检查工作。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推动“兜底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
(二)推动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补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2025年,力争申报建设1家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和1家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三)优化公共事务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乱象集中整治,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区级殡葬设施项目落地;全面落实残疾人两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做好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
(四)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聚焦“强规范、严监督、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参加评估等方式,推动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战略规划、组织管理、可持续发展、社会互动与合作等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稳岗就业等中心工作。
(五)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管理。持续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地名使用、监督检查制度,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保持地名相对稳定,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申报工作;做好界线联检,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