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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4114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7-04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工作总结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2-07-04 |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履责,扎实开展民政各项工作,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高民政队伍凝聚力。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观看廉政纪录片。上半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2次,专题部署会议2次,切实守好民政意识形态主阵地。合理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党课宣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上半年,集中学习10次,专题研讨3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形成心得体会300余篇。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行动自觉性,坚定捍卫了“两个确立”、做到了“两个维护”。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潞州区关于推行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农村低保的全年复核,预计年底实现我区城乡低保在制度设计、保障标准、经办服务流程、资金管理方面的全部统筹。二是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的提标工作和日常审核审批及社会化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40户、839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084户、 6506人,农村低保对象1256户、189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591.9015万元。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3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267.2474万元。三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区、乡两级共计为1795人次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166.845元,其中春节实物救助1773人次,142.333万元,切实践行了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线的根本宗旨。四是扎实开展信息核对。截至目前,信息核对中心共受理和审核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1876户,7137人。其中城市低保共核对1238户,5737人;农村低保共核对153户,582人;临时救助共核对127户,445人;特困救助共核对346户,346人。住房救助共核对12户,27人。全部社会救助核对对象中,预警对象为555户,3232人,预警占比为29.6%。
(二)扎实推进养老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长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并按照各项管控措施,在辖区养老机构上下迅速实行“八个最严格”,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的安全稳定。二是拓展服务规模,促进养老事业发展。2021年申报新建的东街街道东关社区幸福工程和英南街道解放西社区幸福工程,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已投入运营。同时,为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民办养老服务业务的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申请到市级补助资金16.2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潞州区安宁智慧康复养老护理院市级补助资金9万元,东篱养老7.2万元。三是加强管理,规范化运行。为不断提升我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4月22日,区民政局联合辖区内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结合《长治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民发〔2022〕26号)文件要求,区民政局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册2000余册,横幅标语17条,开展宣传活动230余场,覆盖人群89万人次。
(三)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殡葬管理。全面摸清全区各类骨灰安葬(放)设施底数,掌握其中涉及的各类违规建设、违规经营等情况;大力推进违法违规公墓整治行动,并对排查出违规违建公墓及违法出售墓穴的问题下达关闭整改通知书;圆满完成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保障服务工作;聘请专业部门对我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乡村骨灰安葬(放)设施进行统一布局;为破解财政资金不足和长期制约殡葬投融资的体制瓶颈,向区政府提出《潞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BOT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镇、村全覆盖。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和全面推进源头治理行动;持续做好街头巡查和寻亲工作;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截至目前,共出动工作人员129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人次,劝导5人返乡,医治无效1人,恢复户籍1人,护送返乡11人,滞留托养机构1人,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婚姻登记工作。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开展扎实有序,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3895对,其中结婚登记3451对,离婚登记444对,所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全部合法有效,合格率100%。四是儿童福利工作。落实提高养育标准,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在册散居孤儿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0人,累计发放1-6月孤儿生活费143人次、16373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643人次、615080元;1-2季度孤儿助学金40000元。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工作专项清理整顿行动。根据长民发〔2022〕17号文件要求,围绕8项任务开展排查整改,对当前纳入保障的23名孤儿、1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待遇情况全面进行了一次排查,通过入户走访、查看原始资料,与监护人逐一见面沟通,了解儿童当前生活学习及监护状况。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一卡通系统进行管理、审核、发放。自2022年1月起,实现两补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1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4元/人月。累计发放2022年1-6月困难残疾人12761人次、13578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557人次、3906358元。
(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夯实基础,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区民政局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基础、建机制、增投入,不断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化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社区“两委”干部薪酬待遇;通过两次局务会、修订关于65名社区工作者的《潞州区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强化对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提升社区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积极申报省厅、市局“双百双培双带动”五年跟踪计划示范(村)社区,我区淮海社区、安康社区、潞才社区、小西门社区、金色家园社区、南村作为示范点。二是立足基层自治、推进清廉潞州村居建设。区民政局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成立了潞州区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 拟定了《关于潞州区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分阶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各责任部门重点工作清单,划分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塑造清廉村居典型,在全区13个村、55个社区的清廉示范村居中,筛选出几个典型清廉村居,例如广场东社区、淮海社区、金色家园社区、捉马村,进行前期调研、实地观摩、总结经验、广泛推广。为做好换届的下半篇工作,继续督促镇(街道、中心)健全村(居)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发放基层自治组织的信用代码证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三是稳妥推进、持续做好界线联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关于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相关精神,为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我区牵头与屯留区、长子县开展界线联查工作,并于5月完成实地联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联检任务,加强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四是多措并举,推进地名工作创新发展。1.推动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为切实做好我区地名信息库数据修改、审核质量提升工作,2月份我局成立数据录入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明确任务、按照工作量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时保质完成地名信息库数据录入工作。2.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为有效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让地名更好地为群众生活带来便利,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地名管理条例》的认识,使地名政策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地名管理工作和保护文化的良好氛围。3.规范地名标志设置。拟定了《长治市潞州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前期摸排统计、实地考察调研工作,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4.开展二普档案整理工作,积极协调开展二普成果数据更新工作。五是健全完善,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1.完善健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及时更新新一届两委成员信息,对新一届两委成员信息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此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的各项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2.建立潞州区126个行政村、83个社区主任法人备案制,及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实现省、市、区同步更新,实时化数字化高效管理。六是主动协调、积极化解有争议小区归属问题。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坚决杜绝防控责任悬空,针对部分街道反映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一些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归属权限有争议、管理不明确,造成小区居民办事不便等问题,经请示区委、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明确划分原则,处理21条12345热线反馈,40余条即时权属有争议的问题反馈,有效解决小区归属问题,提升区域规划管理能力。
(五)突出社会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1.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活动。建立社会科学类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协会台账及党建工作指导员台账。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党支部每月按时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依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根据“双减”工作组要求再次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排查。3.针对“僵尸型”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决定。截至目前,潞州区共有1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其中有7家正在撤销中,下一步将对剩余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撤销。4.加强2021年度年报工作进度。2021年度需年报257家,已年报244家,其余13家未参加年检,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着力推进潞州区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工作。出台了潞州区《镇、街道(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社工站全覆盖工作任务;4月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潞州区众烁社会工作评估中心为服务主体,并签署了一年的服务协议;5月中旬由第三方主导,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完成社工站驻站人员招聘工作,及时举办社工站社工岗前培训,组织全局各股室负责人针对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社工站驻站人员)就民政重点业务进行培训指导。
三、打造亮点,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潞州区民政局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全区养老机构进行养老领域反诈骗宣传,传达省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神。各养老机构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和横幅、组织工作人员及在院的老人观看养老服务领域反诈警示教育宣传片,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养老机构负责人重点针对常见的“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纳资金、以投资养老服务项目名义吸纳资金、以收取高额预付费形式吸纳资金”等诈骗手段,详细讲解防诈骗知识,叮嘱老人们不要贪图小利,不听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如遇可疑情况,第一时间与子女、养老机构负责人沟通,防止财产损失。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册2000余册,横幅标语17条,开展宣传活动230余场,覆盖人群89万人次。
(二)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暨“六一”主题系列活动。在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区民政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公共场所大屏幕、单位电子屏上滚动投放了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强化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社工联动对全区53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进行走访慰问,给孩子们送去学习文具、防疫物资等“六一”节日大礼包和节日蛋糕,和孩子们一起共度节日 ,进一步营造关爱儿童、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抓党建促业务,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清正廉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
(二)继续完成“结亲帮扶”对象动态调整;积极协调拟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69周岁老年对象进行免费体检;做好省市民政部门对我区城乡低保审计整改迎检工作。
(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大检查;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诈骗专项行动;党建引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编写潞州区“十四五”康养规划。
(四)有序开展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严肃查处经营性安葬设施未批先建、擅自修改规划、扩大用地面积和违建超标墓位等行为;在经营性安葬设施内,开辟公益性墓区,为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安葬服务;稳步推进潞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建设;探索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监管。
(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保法》《民法典》等相关法规文件,履行民政部门牵头协调职责,积极争取困境儿童政府购买服务,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六)继续做好潞州区清廉村居建设;巩固地名成果,提升城乡地名服务水平;稳抓创新机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七)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继续排查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我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