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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12-17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总结计划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2021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八项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抓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加强未成年人保障、推进殡葬改革等方面狠抓民生实事,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夯实全局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把握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担当。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一是持续推进我区全省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省民政厅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潞州区关于推行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我区城乡低保在制度设计、保障标准、经办服务流程、资金管理方面的全部统筹,提升了农村低保的救助水平,开创了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二是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的提标工作和日常审核审批及社会化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472户、8730人,城市低保标准由658元/人/月上调至67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5326元/人/年上调至8136元/人/年;累计发放低保金4481.87万元,其中提标补差发放77.37万元。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2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359.34万元,其中提标补差27.29万元。三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至11月,区、乡两级共计为3756人次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369.97万元,切实践行了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线的根本宗旨。四是贯彻落实“解忧、暖心、传党恩”党史学习教育精神,开展救助对象全面走访摸排,切实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全年共计走访城乡低保对象1965人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67人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3人次,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143人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1259人次,其他生活困难的重病、重残人员215人次。通过走访,及时将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55户困难家庭办理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52户困难家庭办理了低保,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8户困难对象办理了特困供养。五是大力开展汛期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自汛灾发生以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讨制定了《潞州区民政局汛期受灾困难群众审过救助分配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要求对163户,212人名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救助款物共计50万元,确保他们平安度过汛期,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六是继续落实我区“大爱潞州、情暖万家”帮扶精神,积极开展困难户春节生活救助工作。为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民政系统“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精神,结合临时救助保民生、托底线的政策要求,持续落实我区“大爱潞州、情暖万家”帮扶精神, 2022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对我区特殊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决定对我区约340户特困供养对象、约1100户低保对象、约213户“结亲帮扶”对象、约128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约1781户困难家庭进行春节实物生活救助,切实保障潞州区特殊困难群体能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多措并举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稳定。2021年区民政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联合五个消防大队出台《长治市潞州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估验收方案》和《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16家养老机构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的安全稳定。二是持续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民办养老服务业务的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申请到市级补助资金50.15 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三是持续巩固“爱心60”活动成果。截至目前全区“爱心60”助餐厅32家,进一步解决了老年人用餐难题。四是新建2个全省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分别是东街街道东关社区和英南街道解放西社区,目前工程已建设完成,待验收后投入运营。五是圆满完成“九九”重阳节慰问。对我区6所敬老院、10家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9家居家养老服务助餐点和九十五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进行节日慰问。六是落实敬老院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保障,为敬老院发放人员工资77.76万元、运行经费90万元。
(三)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立足基层自治、依法圆满完成换届选举。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挂图作战、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圆满完成全区126个行政村,83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选民参选率达92.86%,共选出1008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二是完善基层自治章程,有序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移风易俗相关内容,明确职责。2021年3月,省政府卢东亮副省长及省市相关领导赴潞州区捉马村观摩移风易俗工作。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完成了善治示范村上报工作和乡村治理示范村上报工作。三是立足社区治理,优化社区规模调整。在多方位调查的基础上,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五马街道香阅四季社区、东山社区、常青街道常宁社区、龙港社区、史家庄社区、附城社区。马厂镇由原先的9个社区调整为5个社区,进行了社区优化调整,现全区社区总数为83个。四是建立基层自治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全覆盖。根据民政部工作要求,建立基层自治信息化平台,完善和健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填报内容,及时更新新一届村(居)委干部队伍建设,村规民约信息、党组织信息,群团组织信息,村(居)务监督组织信息,社区社会组织信息,村(居)服务设施及服务人才信息等,实时掌握基层自治动态数据,适应新时代基层自理新模式。五是强化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撤乡并村任务。撤销西白兔乡,设立西白兔镇;撤销故县街道,分别并入西白兔镇、黄碾镇;撤销长北街道,整建制并入马厂镇;撤销大辛庄镇、堠北庄镇、老顶山镇,设立大辛庄街道、堠北庄街道、老顶山街道。指导大辛庄街道完成了小常村、小泽头村、漳泽村、壁头村四个行政村撤并程序。
(四)深化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顺利完成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协助市重点工程迁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安葬(放)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梳理,行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上报上级部门,同时大力整治长太高铁沿线各类坟头、立碑537个,迁移散坟13处;召开潞州区殡葬改革工作第一次会议,建立了以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无抚恤金、丧葬费火化的居民和发挥作用大、移风易俗成绩突出的红白理事会奖励资金申请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积极筹划潞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聘请专业规划设计部门开展对我区现有的殡葬基础设施摸底调查,并对我区今后二十年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提出意见。二是认真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11人次,出动巡查车次387台次、工作人员912人次,街头劝导、引导救助7人,医疗救治3人,救助保护未成年人3人,确保全区无一例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伤亡现象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三是婚姻登记工作。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开展扎实有序,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7394对,所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全部合法有效,合格率100%。四是全力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24名在册散居孤儿、9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265人次、270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926人次、771303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1239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55587元,全部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至个人账户。五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整成立了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新法启航 未你而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潞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2021年工作要点。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在全区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结28件,生活服务类3件,就业就学类5件,医疗卫生类6件,志愿服务类13件,营商环境类1件,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依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长治市潞州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6家,其中取缔1家,劝散4家,引导登记21家。配合区教育局对全区232家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7家2018-2019年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行政决定。三是完成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对全区372家社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网上年报工作,年报工作结果将在12月底登报公示。四是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抽查工作。对全区370余家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对其中30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了财务专项审计。
(六)突出社会工作重点,稳步推进慈善、志愿服务持续发展。
一是社会工作方面。完成2021年度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完成了潞州区9个社会工作室(试点)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及绩效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网络授课方式,完成了对全区共计267名持证社工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及本年度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二是志愿服务工作方面。完成了2021年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组的任务分解工作,并创建了便民利民志愿服务队,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户等为服务群体,8月至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次,对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督查10次。三是慈善工作方面。完成对我区慈善组织的监督检查,以及2021年“送温暖、献爱心”,“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周等捐助、宣传活动,并积极培育多元社会主体,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三、打造亮点,奋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推进“爱心60”活动,解决老年人用餐难题。鉴于前期开展“爱心60”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为持续巩固活动成果,切实解决老年人用餐难题,今年区民政局坚持以标准化、社会化、合理化、持续化深入推进“爱心60”助餐厅。截至目前,全区可提供助餐服务的老年人助餐厅32家,并已实行统一“爱心60”标识,统一名称、统一“520”餐标、统一用餐时间的标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用餐难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通过街道、社区推荐,民政部门评估,将有爱心的餐饮服务企业积极纳入“爱心60”活动范围,扩大“爱心60”的覆盖面,按照每个社区只设一个“爱心60”助餐厅的标准合理化设置,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慈善资金,使“爱心60”助餐厅和老年食堂能长期并高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全力开展潞州区社工站(试点)项目建设。自潞州区确定为长治市(省级)社工站项目建设的唯一试点以来,全力做好站点设置、人才培养、路径探索等试点工作,为全市社工站项目扩面覆盖探出路子、试出方法。截至目前,成立了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选定黄碾镇、老顶山街道、延南街道、太东街道、西街街道5个镇(街道)(试点)实施社工站项目,同时,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每个镇(街道)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的要求进行工作人员配备,并完成了对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5个试点社工站的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为2022年底实现全区街道(镇)社工站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完成“结亲帮扶”对象动态调整;继续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69周岁老年对象进行免费体检;配合市民政部门完成审计署对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
(二)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力度,力争2022年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全区敬老院升级改造,提升全区养老服务环境;积极申请省级城镇社区幸福工程,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吸引社会机构参与城镇社区幸福工程的建设中,为全区养老工作注入新鲜血液,推进养老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推进潞州区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全区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四)做好潞州区主城区街道区划调整工作和村(居)委换届工作的后续工作。
(五)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完成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任务,2022年努力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镇(街道)全覆盖。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