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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573 | |
| 发文字号: 潞州民字〔2025〕47号 | 发文时间: 2026-01-15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6-01-15 |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标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始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民政法治环境与工作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的核心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普法学习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构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融、普法学习与业务工作互促”的常态化学法机制,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日常工作。持续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以述法促知法、以述法促用法,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本年度累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次、法治专题讲堂1次、法治警示教育1次,实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
2.强化法治建设统筹部署。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压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法治引领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始终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文件部署,坚持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推进关键任务,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规范确认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主体,明晰执法权责边界,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定框架内规范运行。二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聚焦民政执法工作实际需求,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着力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为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民政执法工作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民政服务质效。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儿童收养评估等事项办理流程,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强化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高效衔接、协同发力;规范全区殡葬设施建设与运营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树牢主动执法意识,聚焦养老服务、非法社会组织整治、救助资金发放监管、慈善活动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使用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民政领域良好秩序。
(三)坚持依法依规,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民政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全流程管理要求,从立项、起草、论证到发布,均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推进,并依法依规及时报请备案审查。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审必从严,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严格落实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动态清理机制,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与上位法不符、与发展形势脱节的文件,切实维护民政领域制度体系的统一性、严肃性和适用性。
2.全面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覆盖民政工作全领域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将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对外签订的行政协议、民事合同等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审查事项全覆盖、无遗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精准研判法律风险、提出合规性意见。承办单位需严格对照审查意见逐条修改完善,确保事项合法合规后,按要求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实现“应审尽审、审必从严、整改到位”的闭环管理。
(四)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使用全流程管理。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聚焦民政执法重点难点内容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创新开展执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实战化活动,以赛促学、以练促干,全面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民政执法队伍。
2.提升民政普法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民政主责主业,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针对群众、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线上微课等多样化形式,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普法宣传,推动民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3.进一步规范收发文件管理。为督促行政执法科室依法履职,规范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等工作流程,我局印发《潞州区民政局机关收发文管理制度》,配套制定《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意见表》《文件审批签发卡》《潞州区民政局来文处理单》等标准化表单。通过健全文件收发、审核、归档全链条管理机制,推动法治工作台账化记录、规范化运作、制度化推进,为民政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于加强,由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客观因素制约,致使法治宣传有时流于形式,宣传工具落后陈旧,不能满足形式需要,效果不太理想。
(二)工作方法上有所欠缺,效果不够好。多数情况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多以宣讲法律条文为主,发放普法宣传单和宣讲法律条文为主要方法,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没有与普法对象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依法治理虽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整体来看,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经费相对受到制约,工作相对滞后,今后需要加大普法范围,消除问题存在的环节。
(四)干部职工的普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强,没有摆正民政工作和普法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部门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难以开展业务,需要今后继续加强学习,巩固学法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锚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政领域主责主业,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执行力与工作规范化水平,以法治思维破解民生难题、以法治方式筑牢民生底线,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实实在在提升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合理调配人员,进一步充实配备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和民政执法力量,从而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
举行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推动规范开展依法行政。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政策措施合理有效。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合理制定法治培训计划,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和重要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