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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50928 | |
发文字号: 潞州民字(2024)68号 | 发文时间: 2024-12-05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各养老服务机构:
全面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也是冬季时期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重要任务。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兜牢织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镇、街(中心)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眼“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目标,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举措
(一)对全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各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要对服务对象居住环境、取暖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早发现、早报告。
各镇、街(中心)要组织村居工作力量全面排查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对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全面落实。
1、持续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足额领取各类社会救助金。
2、持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以及因冬、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失业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发放临时救助金。
3、加强街面巡查救助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
(三)全面营造温馨关爱服务浓厚氛围。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困难群众,营造互帮互助、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和谐过节。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中心)要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加强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用心用情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把暖心工作做在前面,把解难纾困落在实处。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