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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5339
发文字号 潞州民字〔2023〕65号 发文时间 2023-12-15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主题词 总结计划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日期 2023-12-15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2023年,潞州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稳定,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事业发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以局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为载体,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023年,潞州区民政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与主题党日活动15次,讲党课4次,党小组会议36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6次,系统全面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正气充盈的民政政治生态。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抓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严抓机关作风建设,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支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让纪律成为自律,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营造风清气正、踏实干事、为民解忧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党建引领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担当。2023年,潞州区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把握正确方向,创新机制,精准施策,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民政各项兜底工作。

二、坚守爱民之心,践行为民之责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精准有温度。一是持续完善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工作。2023年5月按时完成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提标及资金补发工作任务。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60元每人每月(9120元每人每年),城乡低保提标补发资金121.1484万元,特困提标补发资金16.439万元,均在5月全部补发到位。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72户74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504.5365万元;城乡特困人员409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694.2243万元。二是适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2023年7月启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放宽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对低保家庭中的应届毕业生、监测对象、就业后人均收入均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对象、因病支出型特别困难家庭给予渐退期待遇,确保困难家庭平稳解困,至12月,累计新增低保对象242户349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70人,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08户209人,其中按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有37户37人;对低保边缘家庭实行临时救助2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7.1867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支出型”临时救助范围,临时救助2428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65.4574万元,其中乡级救助299人次,发放救助金约38.978万元。紧密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展与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民政系统六比四拼活动。区民政局及时制定潞州区“六比四拼”活动方案,先后召开推进会、阶段性汇报研讨会,潞州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联席会,研究出台潞州区《关于定期开展因病致贫患者兜底保障摸排及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等文件,针对全区45户监测户开展了为期3天的分类逐户走访活动,分析研判致贫原因、未纳入原因,通过系列举措有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助力乡村振兴见实效。

(二)养老服务更加温暖有爱心。一是发放低保家庭中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及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生活补贴。2023年,全区低保家庭中高龄老年人256人,累计发放补贴21.712万元;低保家庭中失能老年人369人,累计发放补贴48.27万元。为全区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16542人,发放补贴资金450.23万元。二是在全区开展“九九重阳节”慰问活动。“重阳节”期间,对全区6所敬老院、4所养老院、6家日间照料中心、16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家幸福工程送上米面油等慰问品;对全区58名95-99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进行节日慰问,发放慰问品蚕丝被;对21名百岁老年人,发放慰问品蚕丝被、果篮及慰问金1000元,让老人深切感受到党的关怀。三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民政局多次聘请第三方消防机构对全区14所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养老机构、助餐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养老机构安全会议,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稳定。四是适老化改造。2023年,区民政局对西街街道(少数民族聚集区117户特困、低保户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入户安装淋浴椅、无障碍防滑扶手,发放折叠起床辅助器等器具,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社会事务服务更加规范有成效。一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2023年,稳步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服务站建设,不断提升现有殡葬设施服务功能,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结合潞州区实际,将现有31个村级骨灰堂,划分为五大片区,服务周边群众;在传统重要祭扫节日前,印发移风易俗宣传资料和文明祭扫倡议书,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惠民政策,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圆满完成“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文明祭扫和防火工作。二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区民政局始终坚持“发现及时、救助及时”的原则,深化与公安等部门合作,逐步形成强大救助合力,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工作人员368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人次(含未成年人2人)。其中:劝导5人自主返乡,护送返乡18人,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实施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2023年,做好“520”、"七夕"、"9.9"、“10.10”等高峰日结婚登记,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8957对,合格率100%。12月1日潞州区民政局全面实行长治市内居民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工作,进一步满足了长治市内群众跨区(县)办理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婚姻登记“多地跑”等难点、堵点问题四是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在册散居孤儿2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6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250人次、30.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571人次、164.4万元;发放孤儿助学金9万元。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困境儿童信息核查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教育保障和控辍保学范围;与区检察院联动对接,将符合条件的涉案人员子女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切实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受理。五是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以争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区为契机,制定出台《长治市潞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个案会商制度(试行)》、《长治市潞州区未成年人权益督查工作制度》文件;组织开展2023年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工作;2023年六一期间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未保宣传暨“六一”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主题宣传、走访慰问等方式,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未保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六是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实现两补提标扩面,达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0元/人/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5元/人/月,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52.5元/人/月。全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477人次、311.8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657人次、883.24万元。为全区1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发轮椅等辅助器具,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减轻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

(四)基层治理能力更加高效有提升。一是清廉村居建设高质高效。2023年,潞州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1.牵头责任压紧压实区民政局作为潞州区清廉村居建设的牵头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效推进。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推进会2次,集中培训2次,日常督查走访覆盖全区各镇街村(居)共计285村次。2.政策指导落实落细为突出制度主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断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固廉”,起草、修订、出台规范性文件9个,实现了村(居)“三务”公开栏100%设置、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台账规范;“四议两公开”规范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挂牌100%,小微权力清单上墙,各村居监督力量和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3.典型塑造初见成效第一届申报的延安南路街道淮海社区、太西街道潞才社区、捉马村3家山西省清廉村居示范单位,结合自身优势,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创新载体和工作模式,典型塑造现已初见成效。其中,捉马村清廉创建典型事例被刊登在《中国社会报》名为“山西省试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让清廉之风润泽城乡百姓”一文中广泛宣传。二是基层治理持续深化。严格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工作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各镇、街道(中心)组织辖区村居依法进行届中补选;认真落实农村“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日常督导,出台相关文件,现全部实现有场地,有制度、制度上墙,各村居监督力量和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区划地名合理布局。完成潞州、上党两区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完成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报告;完成长治市首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申报。

(五)社会组织发展更加健康有活力。一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2023年,潞州区民政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活动,清查整治社会组织党组织突出问题,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重点任务。二是完成2022年度年报工作。组织全区社会组织进行2022年度年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年报327家,号召社会组织积极到所在镇、街道报到,亮明身份,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三是开展行业协会乱收费专项治理。7月份,潞州区民政局召开全区行业协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区11家行业协会进行了自查自纠。9月份,围绕年报、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会费收取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治理等内容对11家行业协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切实巩固和深化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

三、聚焦群众关切,推进项目建设

(一)全力推进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让养老变“享老”。在省政府民生实事示范引领下,潞州区民政局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全力打造老年人的“幸福驿站”。2023年新申请建设的东街街道下东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改造面积1481平方米,设置床位30张,投资约240万元。截至目前,幸福工程已全面完工,已接受省级验收并投入运营,可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指导、助餐等服务,还可以提供上门送餐、助浴、医护、助洁以及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辐射辖区居民10579人,2997户,可服务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1566人,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获得感、幸福感。

(二)以服务需求为导向,打造潞州特色社工品牌。潞州区民政局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高效完成了“1+17”社工站的建设,实现全区镇街全覆盖。2023年,坚持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服务领域,17个站点分别开展系列专业服务,重点打造具有潞州特色的“春芽、春晖、春风”“三春计划”亮点项目。共开展个案服务50个;开展老年互助小组、儿童成长小组、亲子赋能小组等专业小组5个;社区活动70余场,充分发挥了社工在基层民政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社会救助更加精细化、精准化、主动化,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让兜底保障政策更好惠及每一位困难群众。

(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打造潞州区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

(三)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深化党建引领,持续提升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严格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在助力全面建设潞州区中彰显时代价值。  

(四)创新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潞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潞州区殡仪服务站建设;发挥未保牵头职能,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

(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继续做好潞州区清廉村居建设;巩固地名成果,提升城乡地名服务水平;稳抓创新机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