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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54942 | |
发文字号: 潞州民字〔2022〕46号 | 发文时间: 2022-07-26 |
发文机关: 潞州区民政局 | 主题词: 移风易俗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 2022-08-05 |
根据《长治市潞州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建立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结合民政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农村移风易俗,以树立文明新风为目标。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为主抓手和突破口,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常抓不懈;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助,加强群众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奋力开启潞州新征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抵制天价彩礼、奢华婚礼,倡导新式婚礼、集体颁证等方式办理婚事,力求婚礼仪式简朴、酒席减负、限制规模、氛围温馨。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丑俗陋习,杜绝举办讲奢华,讲攀比、摆阔气的婚事,自觉抵制婚车成串影响交通、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提倡使用大巴车、中巴车、电动车、自行车等绿色迎亲方式。
(二)推行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禁止丧事扰民,反对雇人哭丧、低俗表演等行为。提倡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缩小治丧时间、缩小治丧规模,提倡文明祭祀,树立殡葬新观念,积极推广“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错峰祭祀”等新的祭祀理念和形式。鼓励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清洗碑牌等文明节俭方式缅怀故人,不在街道、林区等禁火区焚烧纸钱、树立起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新型丧葬观。
(三)推行余事不办,树立新型消费观。除婚丧事宜外,反对请客操办满月圆锁、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建房乔迁、商铺开业、百日周年等事宜,自觉抵制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狠刹挥霍浪费之风,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三、工作职责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在深化移风易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责任。形成基层党组织总负责,主要领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各项制度体系。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组织,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是修订村规民约。8月份,指导各镇、街道(中心)要按照协调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维护公序良俗、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修订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孝亲敬老、家风家训等移风易俗内容,在公共场所、农村宗祠、村级宣传栏等场所进行张贴,推动村规民约家喻户晓。突出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约束性,规约事项应合法合规、群众认可、通俗易懂、务实管用。
(二)推进殡葬领域改革。
一是完善殡葬设施。各镇、街道(中心),村不再新建公益性公墓,鼓励有建设条件的村,以村(镇街)为单位或者多村(镇街)联建公益性骨灰堂;2023年底前完成潞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葬服务站建设任务,主要服务没有条件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的镇街、村,满足人民群众丧葬需求。
二是持续推行火葬。辖区内公民(除少数民族外)死亡一律火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农村党员干部等死亡后带头火葬,去世后不火化的,其家属不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待遇;无丧葬费、抚恤金居民死亡后不火化的,不享受村集体相关福利待遇;鼓励逝者器官、遗体捐赠,并予以奖励。
三是实施惠民殡葬。在现有免除遗体接运、火化、存放等惠民殡葬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对无抚恤金、丧葬费火化的居民,奖励3000元的政策;在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内实行生态葬免费,公益性骨灰堂对本辖区居民实行骨灰免费寄存。
四是严禁散埋乱葬。继续引导辖区内“三沿六区”私坟,特别是高铁高速两侧、林区、风景区的散坟,逐步有序迁入合法公墓或骨灰安放场所安(放)葬。无法迁移的要采取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绿化遮挡等措施融入周边环境。各镇街、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严禁火化后骨灰装棺再葬。
五是推行文明祭扫。倡导丧事简办,倡导厚养薄葬理念;严禁在坟地烧纸、焚香、点蜡等野外祭祀用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代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提倡在村内设立公祭堂,全体村民集中祭祀;对野外用火者依法惩处,稳步推进殡葬和祭祀改革。
(三)宣传文明婚俗风尚。
一是采取“三书一证”强化婚姻登记颁证的仪式感。大力宣传文明婚俗、绿色婚俗,把婚俗改革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共同推进我市文明婚俗改革工作。潞州区民政局婚姻处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将签订“喜事缓办,简办”承诺书,发放《告知书》《倡议书》等植入婚姻登记办理流程中,采取“三书一证”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新人树立“重领证、轻婚宴”新时代婚嫁观念,增强婚姻“仪式感”,打破陈规陋习,树立积极健康的婚姻价值观和婚庆消费观。
二是开展婚姻辅导讲座,帮助新婚夫妇树立婚事新办、崇尚节俭的新风正气,摈弃高价彩礼、搞攀比、讲排场的陈规陋习。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向他们宣传“摒弃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政策要求,引导新人不攀比、不跟风、喜事新办、婚事简办,抵制高价彩礼、陈规陋习,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和文明乡风的推动者,树立良好的婚姻观、消费观和价值观,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利用“520”“七夕”等婚姻登记特殊日子,积极开展《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倡议婚姻登记新人婚事新办、喜事俭办,体现节俭办喜事。
(四)加强志愿服务。
一是持续推广“中国志愿服务网”信息系统使用。各镇、街道(中心)要以村为主阵地,通过两委干部、网格员、社工及社会组织等基层力量,积极开展志愿者注册招募,组织联系,及时掌握志愿者身份、专业能力、服务特长,可提供服务时间、服务意愿、参与志愿服务情况记录等信息,同时安排专人负责 “中国志愿服务网”信息记录工作,主要是抓好志愿服务的登记注册、关系转接、服务记录等工作,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培训。区民政局会同区文明办等部门做好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志愿者注册工作的认识和相应的能力与水平。
三是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激发各村使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做好志愿服务氛围营造。各镇、街道(中心)要倡导辖区各村将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典型案例在电子屏、公告栏、黑板墙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类人才尽己所能,加入志愿者行列,投身志愿服务。要充分利用好社会工作站这块阵地,高度重视服务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特别是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困难群体中发挥的作用。鼓励社会工作者组织积极开展农村各项社会工作服务及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农村志愿服务蓬勃开展,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潞州区民政局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镇、街道(中心)的指导力度。各镇、街道(中心)要推进村级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备案审查,修订内容的把关,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精神、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建立红白理事会及其章程,健全完善红白事报备制度,要建立移风易俗工作台账,切实把移风易俗抓紧抓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宣传栏、张贴标语、滚动屏幕等形式,加大对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殡葬管理条例》等,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树立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引导干部群众崇尚勤俭节约,文明有序的时代新风尚。
(三)强化示范引领。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创建文明新风;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支持、自觉执行的浓厚氛围。在全区筛选出几个富有典型的移风易俗示范村,进行前期调研、实地观摩、总结经验、广泛推广。
(四)强化监督检查。成立督查组,定期开展实地检查或随机抽查暗访。通过深入调研、督促检查,持续巩固移风易俗成果、提升乡风文明整体成效。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