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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49134 | |
发文字号: 潞州科发〔2023〕8号 | 发文时间: 2023-10-09 |
发文机关: 潞州区科技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开征集科技型企业培训辅导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10-09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培育培训与辅导等科技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含量,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按照《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参与长治市潞州区科技型企业培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基本条件
1.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2.有开展培训和辅导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有开展大中型科技培训的专业支撑团队。
3.熟悉国家、省、市、区科技优惠政策和我区科技发展现状,熟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培育相关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知识产权培育、科技统计等相关业务,具备科技优惠政策培训实操经验。
4.同意接受区科技局的指导和监督,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工作任务
1.国家、省、市、区科技优惠政策解读及实操培训。
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及实操培训,辅导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快报、年报等科技统计工作。
3.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培育政策解读及实操培训,能深入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政策宣讲和培育辅导工作。
4.其他相关培训。
三、保障措施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证第三方科技服务专业机构正常开展所承接的有关工作。
四、材料要求
1.基本材料:申请书、法人证书(复印件)、业务资质证明、与专业支撑团队签订的合作协议。
2.其他证明:开展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辅导等专业科技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3日
联系地址:长治市延安中路61号潞州区科技局
联 系 人:李俊叶 0355-218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