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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19-2101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19-08-23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 主题词: 机构信息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机构信息 | |
主题分类: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 2019-08-23 |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教育局
办公电话:0355--3011180
投诉电话:0355--3011180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3011218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85号
电子邮箱:czslzqjyj@163.com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区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本区各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依法聘任校长,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对全区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进行管理,组织对全区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本区域内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认定,对全区教职工的档案、劳资管理。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指导意见,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检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电教仪器和图书工作。
(九)负责区直学校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稳定工作;抓好区直学校的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本区域内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督促各学校(民办)抓好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
(十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资质的审查、备案、发证、年检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区各类人员的履职行为、廉洁纪律、工作职责、职业道德、规范办学等行为;及时处理本系统的信访案件;保障全区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
(十五)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效”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规章,确保招生考试等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