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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633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3-14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3-14 |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实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气与才智。现将2024年度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强化责任意识,仔细履职尽责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推动和实践者职责。领导班子主动发挥表率作用,落实遵法、学法、用法常态化学习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行政执法大讲堂等集中学习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各项工作的“定盘星”。领导干部担当起带头学法、尊法、用法的先锋和表率,以放眼全局、突出重点、把握宗旨、与时俱进的看法学法,摒弃人治传统,树立法治信仰,尊崇敬畏法治;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允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冲突,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气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气。
2、创新形式载体,提升法治素养
以4月15日国家安全宣传日、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权威的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大力提倡以自学为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到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3、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进而促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了选聘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选聘程序、法律顾问服务职责、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形成了区交通运输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今年与山西宇誉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书,主要负责我局相关法制审核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4、认真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采用定点稽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定时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集中整顿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不定期对重点场所非法营运查处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工作人员共出动检查325次,出动检查车辆318车次,出动检查工作人员1017人次。通过检查,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了着装规范、风纪严整、举止文明,能坚持原则,公正执法,秉公办事,没有发现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树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5、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平安潞州交通建设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和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整治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确保我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距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高效、权威性、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还存在有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需要坚持长期的培训、学习逐步予以提升,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形式单一、不够丰富,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检查水平还有待加强,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非现场执法差距较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政检查效率的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