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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53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2-07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2-07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决策部署,推动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闭环整改和管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件发生,全力确保春运及春节假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安委办、综运股、公路监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组、督查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搜集、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由局安委办、督查室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抽查督查和帮扶指导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3日前)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会议,完成重大风险隐患整治行动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排查阶段(2025年1月15日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部门、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全面深入开展内部排查,主动向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三)部门排查阶段(2025年1月20日前)
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对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全覆盖组织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组织专业力量驻点重点排查;对于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抽查督查阶段(2025年1月22日前)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行业监管部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抽查。对排查不到位的,加大约谈、通报、警示力度。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未排查出来的,或者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提级管控、挂牌督办,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信息台账。局安委办牵头,综运股、公路监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负责,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于1月5日前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切实摸清底数,确保不留死角。
(二)建立隐患清单。综运股、公路监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要全面建立隐患清单,从1月6日开始,每日12时前,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企业自查日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直接管理部门排查整治日报》纸质版或PDF格式报局安委办,由局安委办专人负责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报送重大隐患信息。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风险高、隐患多、基础差及非法违规行为多的企业。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受理转办核查,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四)强化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相结合,抓好隐患整改落实。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并主动完成整改并上报的,建议不予处罚;对部门检查、局工作专班和上级检查指导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局安委办将进行挂牌督办,同时抄送市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处罚。
(五)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实施、带队落实,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