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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946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2-29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2-29 |
202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把安全生产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履职尽责、风险防范、安全保障、科技治安、依法治理、应急处置六种能力,推动行业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企业安全生产向分类分级管控转型,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守稳安全底线,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压实安全责任
(一)深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编制学习手册,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以思想自觉促进行动自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局安委办、局党办牵头负责,各党支部配合)
(二)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动态管理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督促督办、检查指导,对问题隐患突出、事故险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和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督办约谈、重点监管等措施,从严追责问责。(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实行交通运输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督促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抓好企业法定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两客一危”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年内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持续推进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防范化解风险
(四)强化重大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安全生产由隐患治理向风险管控转型,贯彻落实省厅有关公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根据行业风险判定标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抓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形势研判,做好预防预控。严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安全关口,深化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查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危险作业环节和全员安全素质,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规范隐患排查整改,加强闭环管理,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审核把关销号。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坚持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按照省、市、区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七个治理重点,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聚焦营运车辆治理。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治理力度,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省际旅游包车专项治理,实现对旅游包车未持包车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的精准监管。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制度,巩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地经营摸底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普及应用,实现危货车辆电子运单覆盖率100%。(运管所、综运股、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公路安全治理。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认真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执法大队、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聚焦水上交通安全。加强涉客运输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船舶超载航行。深入排查和治理船舶安全隐患,规范水域船舶通航秩序。开展船员培训质量提升活动,提升船员履职和应急反应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海事处负责)
(九)聚焦在建项目治理。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在建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督导检查,严格抓好高空作业、高边坡施工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风险高的施工环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聚焦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依托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交通运输部门作用,做好公路沿线跨桥铁路、铁路平交口等治理,依职责严密防控铁路沿线安全风险。(安委办协调有关单位落实)
(十一)聚焦消防领域安全整治。落实行业消防责任,部署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培训,加强对施工工地、机动车维修、客货运输企业和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抓好重点时段监管。针对春运、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提前做好预警预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结合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提升科技治安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三)持续强化安全科技支撑。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提高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实效,提升数据研判准确性,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配合上级海事部门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加强船舶检验领域数字化建设。(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强化平台数据应用。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持续对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车辆报警信息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处置,严格落实跟踪督办与公开通报制度,对于每月省厅市局通报违规报警数据的车辆,依法依规坚决停运整改,对于每季度通报批评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实施严管重罚。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考核管理办法,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规范动态监控服务商、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及岗位职责。(运管所、综运股、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十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统筹分析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检查难度以及能力水平等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确保企业监管全覆盖;二是要强化精准检查,加大“互联网+检查”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检查,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中的技术支撑,加强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及时公布和处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执法大队负责,运管所、综运股配合)
(十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实践业务培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对于查出的运输企业、路政、工程建设、水上交通等安全生产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责任倒查力度,严肃查处货运源头企业违法装载配载行为。(海事处、质监站、执法大队负责,安委办、法制科配合)
六、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应对能力
(十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建立以交通运输专业队伍和企业应急队伍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物资台账,加强应急装备储备,满足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鼓励组织专家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公路养护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八)增强应急救援处置效能。修订完善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应急预案和各单位部门领域专项预案,进一步理顺突发事件指挥机制,明确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和处置流程。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公路建管股、公路养护中心、质监站等部门配合)
(十九)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形式,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举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刻吸取典型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每半年组织局各行业监管部门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安委办牵头,运管所、综运股、海事处、执法大队配合)
(二十)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事故信息和灾情报送,加强应急调度,强化应对准备,遇突发情况协调联动、高效处置,及时救援救助。(局办公室、局安委办、局督查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一)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对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监督检查不严格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者诫勉。树立“严管就是厚爱”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理念,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等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局安委办、局督查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