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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594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1-28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的工作方案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01-28 |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要求,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经局党组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要求,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提出的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巩固和深化去年我局开展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在第一时间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此次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敢于动真碰硬,重新审视自身执法工作,扎实开展我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以实际行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执法、暴力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在2021年我局开展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和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八个方面开展自查:
1.是否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树立不牢,对待群众生硬冰冷、傲慢粗暴,漠视群众合法利益,暴力执法问题;
2.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违规设置交通标识标线、非现场执法设备,乱罚款、滥收费,趋利性执法问题;
3.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问题;
4.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简单式执法问题;
5.是否存在不顾及实际情况,过度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问题;
6.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廉洁执法问题;
7.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证、设立检查卡点,阻断、限制车辆通行,增加运输企业、司机不合理负担问题等;
8.2021年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摆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反弹现象。
三、自查工作安排
(一)深入查摆问题。局属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要对照自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在查摆问题中要做到“三个敢于”,敢于坚持开门查纠问题、敢于把自己摆进去、敢于触及深处实处。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走进交通运输企业、运输站场、执法场所、个体运输户,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倾听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企业、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实际感受和意见建议,切实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纳入专项自查中来。要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通过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行政复议应诉、律师等渠道,多层面、多途径了解核实情况,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
(二)严格整改问题。局属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要抓住热点问题、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尤其是涉及交通运输执法制度性、习惯性根源,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时间表,确保专项自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属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要注重从执法末端发现的问题中查找制度层面的根源,有针对性的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堵塞制度漏洞。要及时总结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自查从2022年1月29日至2月底基本结束。
(一)部署动员(1月29日)。根据省厅1月26日组织召开的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结合市局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启动自查工作。要对照自查内容、工作要求,推动专项自查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1月下旬至2月上旬)。局属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要认真对照8项自查内容,结合实际,全面自查、逐一分析,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具体情况要明确客观,个性问题要突出人和事,共性问题要有事实、有证据。2月10日前报送局法制科,每个科室报送问题清单不少于2个。
(三)深入整改(2月中旬至2月底)。局属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在自查基础上,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查处案件、规范行为健全制度等方式,逐步整改到位,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并于 2022年2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送至局法制科。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及建议等。二是存在问题的清单,问题清单要见人见事,明确具体。三是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要见人见事,提出案例、事例,法律适用、处理过程、案件点评、必要分析,要具有借鉴警示教育意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提高认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自查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迅速行动起来,克服一切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提出的问题,真查真纠、真抓实干,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厌战情绪和讳疾忌医的思想,正视问题,积极作为,以开展专项自查为契机,保持永不懈怠的执着,将队伍整训进行到底,
(二)坚持见人见事。局属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要坚持见人见事。要围绕方案中的八类问题,继续把见人见事贯穿到专项自查工作全过程,做到查摆问题见人见事、整改问题见人见事、健全机制见人见事。
(四)依靠群众、边查边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整改中要认清实质,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清单式”、“项目化” 的方式,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五)监督指导。要强化督导问责,提升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调度专项自查行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自查工作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