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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2191 | |
| 发文字号: 长潞交发〔2021〕32号 | 发文时间: 2021-05-28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6-02 |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我局决定自2021年5月至10月,在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集中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舆情投诉集中的急难愁盼事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乱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红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局属综合执法大队、运管所、海事处要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坚决治理和杜绝乱罚款、任性检查,对于发现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及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处置。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坚持边查边治,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制度文件,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向纵深发展。
局属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组织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坚持执法为民,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布并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三晋先锋、山西干部在线、山西交通在线等平台,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轮训工作,采取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和参加法律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五)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编制部门批准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尽快配齐配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推动执法人员划转到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执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为一线执法人员逐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点、执法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中旬)。组织召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动员会,印发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局属各执法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月下旬-6月底)。局属各执法部门要按照《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6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突出问题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9月)。局属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办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于8月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并于2021年8月1日前将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汇总后报局法制科。9月份总结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提升(10月)。局属各执法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实现交通强国、维护广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乱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局属各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定期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好舆论氛围。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