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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2137 | |
| 发文字号: 长潞交发〔2021〕17号 | 发文时间: 2021-04-02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4-0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办《关于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长平安办〔2021〕5号)、区扫黑组〔2021〕1号《关于开展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盯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边提升,推动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是在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严厉查处通过涉黑涉恶势力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排查在交通运输领域在建公路工程中无故干扰、阻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厉查处在危险货物运输、物流托运等道路货运领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市霸”“行霸”,借助涉黑涉恶势力垄断运输市场、控制资源分配的违法行为;查处在道路客运领域,通过涉黑涉恶势力长期控制运输市场客源的违法行为;扫除市场行业乱象,铲除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开展串联罢运、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
三是紧密结合我局“三零”单位创建与构建无黑无恶预防管控体系有机结合,统筹开展辖区内行业监管治安防控、矛盾化解、安全隐患整治等各项工作,从源头上对黑恶势力问题进行预防管控。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完善政策措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把打击锋芒直指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下狠手、出重拳,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局扫黑办要抓好基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切实筑牢战斗堡垒,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加强宣传发动。继续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强化正面宣传,广泛宣传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利用交通行业涉农渠道的行业优势,畅通群众参与的渠道和形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农村地区涉黑涉恶及违法违规问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