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2122 | |
发文字号: 长潞交发〔2021〕8号 | 发文时间: 2021-02-22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点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2-22 |
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坚定不移走安全发展道路,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零事故”创建成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化和完善安全应急体系,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专门学习计划,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坚决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传达到人、领会到心、落实到事。
(二)从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办法两清单”和《潞州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 ,主要领导牵头抓、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并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逐级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调整安全生产权责清单,逐步构建权责明晰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控,将监管人员和监管检查目标对象通过一张图、一张表一一对应,坚持“谁监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要加强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重点掌握和了解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突出难点,制定并实施针对性解决方案。局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将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组(车队、车间)、落实到人头。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抓住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严肃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跟踪督办和目标考核,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制度建立。督促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防控体系
(五)紧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逐步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 ,对照4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风险,确保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得住。
(六)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采取分领域“试点先行、全面推开”方式,指导督促两客一危一货、水上交通、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归上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构建风险辨识、风险分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复查验收全过程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等制度。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辅导、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题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全行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及重大险情深度分析。落实《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要求,逐步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适时上报通报。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及重大险情原因分析,充分汲取教训,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和改进建议,持续完善安全监管管理方式及措施,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三、实施系统治理,继续引深三大行动
(八)继续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继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运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长治市潞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及上级部门要求,研究制定抓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任务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
(九)继续引深“零事故”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零事故”单位创建作为本部门“一把手”工程紧紧抓在手上,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层层建立落实责任制,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确保年度“零事故”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十)常态化开展“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专项行动。继续落实“一台账、四清单”、“四必查”、分析研判、错时检查、三级盯防、专家巡检坐诊等工作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锲而不舍,不彻底解决绝不放弃。要加大对隐患问题的督办力度,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来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四、深化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治理
(十一)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根据省厅、市局要求,将2021年作为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堵点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十二)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强化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和车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的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开展液化气瓶运输车辆集中治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十三)推进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继续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等专项行动。
(十四)加大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漳泽水库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查船舶超航线、超载超员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巩固打击非法运输经营船舶等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配合上级海事部门加强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提升船舶检验管理水平和检验能力。
(十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公路施工作业现场和驻地隐患治理,开展高边坡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临时用电作业监管。做好恶劣气象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寒潮大风、雨雪冰冻、泥石流等可能对施工作业现场、驻地造成危害。督促公路建设单位加强对劳务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技术交底,严格施工作业时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
(十六)加强地方铁路、民航机场、高铁领域安全整治。按照《潞州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地方铁路、民航机场、高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铁路、机场运营安全。
(十七)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厅、市局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刻汲取太原台骀山“10. 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督促两客一危、4S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切实抓好火灾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线,清理通道障碍,严格规范执行。
五、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十八)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贯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长政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即将出台的全市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作指南,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体系,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十九)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按要求开展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十)推行安全责任保险。按照市区即将出台的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交通运输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的工作机制,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十一)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区统一部署,完成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严格执行新改建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强化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理
(二十二)健全安全执法机制。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将安全生产执法作为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执法和处罚,推进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整改教育、漏洞堵塞”三同步。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范围和程序。健全完善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建立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相关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2021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监管运输企业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采取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权威性、有效性,对于同一家企业反复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顶格处罚。
(二十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执法机构,充实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专家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七、强化治本攻坚,夯实基层基础
(二十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5. 12”防灾减灾周和“11.9”消防宣传等宣教活动,提升全社会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六)深化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山西交通在线”平台,构建和完善以线上教育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式,大力开展从业人员经常化教育培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检查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十七)大力实施科技强安工程。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主动预警,推广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安全性能。逐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察平台、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八、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二十八)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配套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强化预案培训,按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实战性。
(二十九)做好应急处置。优化完善与气象、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协调效率。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强化形势研判,提前安排部署,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长治市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