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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379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2-08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 | 主题词: |
| 标题: 事关烟花爆竹燃放,潞州公安温馨提示!!!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2-08 |
潞州公安温馨提示: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提示如下。
一、潞州区禁燃区域:东至东环路及老顶山街道、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西至西二环路,南至太岳东西大街,北至北环东西街(含上述四条线路),全时段禁止燃放。
二、潞州区限燃区域:禁燃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三、限燃时间:元旦、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允许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请大家自觉遵守,在禁燃区内确有燃放需求的,可在限燃时间内到限放区集中燃放点燃放,对违反燃放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