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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4-45737 | |
| 发文字号: 潞州发改审发〔2024〕55号 | 发文时间: 2024-10-21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治市潞州区石子河大天桥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10-21 |
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关于长治市潞州区石子河大天桥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研报告已经我局以潞州发改审发〔2024〕6号文批复。根据批复意见,你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我局同意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内容及规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石子河大天桥山洪沟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码:2311-140403-89-01-828028。
三、建设地点:潞州区老顶山街道。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治理涉及大天桥、中天桥、毛占村、南天桥、北山头5个村山洪沟,总治理长度3.612公里。本次山洪沟治理工程主要涉及堤防及防护工程、堤脚防护工程、涵洞改造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旧堤防加固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五、工程设计概算为:项目概算总投资1142.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05万元,临时工程12.53万元,水土保持5.0万元,环境保护5.0万元,基本预备费53.95万元;资金来源按可研批复执行。
六、接文后,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规模,严禁超标准以及搭车建设。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做好下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