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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4665 | |
| 发文字号: 长潞州财发〔2025〕33号 | 发文时间: 2026-02-09 |
| 发文机关: 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2-09 |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区实施方案,区财政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穿到法治财政建设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在我局的各项责任中全面落实。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我局认真执行《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制定了《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实施了清单式管理,将具体工作职责分解到科室,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党组书记、局长徐卫国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将财政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了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财政建设持续推进。
二、2025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认真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内容,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上来。
一是积极组织学法。10月21日,邀请恒烨律师事务所张彦俊律师做了“财政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张律师就“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两大块做了详尽的讲解,期间还引用实际案例做客观分析,深入浅出地给全局职工上了一堂精彩的财政法律专题课。局机关旨在通过此次活动,提升工作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专业化工作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了财政普法责任清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网上观看了共计十二期的“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并报送了相关的信息、图片和总结等资料。
为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我局于5月27日与区司法局在紫金街道分水岭小公园开展了宣传活动。12月4日在单位驻地临街开展国家宪法“12.4”宣传日活动。这些活动旨在让《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走到群众身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我局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契机,在实践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被检查单位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
三是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淬炼优良作风。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在学习教育期间,区财政局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0余条,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领导班子查摆问题共梳理出问题58条。围绕问题清单,实施“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制”,建立集中整治台账,定期更新进展成效。先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梳理民生实事清单2件。
(二)规范执法行为
按时完成2025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注销及审核注册工作,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给监督科行政检查领取执法证进行了登记,和采购办13项行政处罚文书进行了备案,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2025年全省域营商环境工作,我局执法检查行为10条,行政处罚13条全部录入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是重新修订了三项制度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下发文件,门户网上公开。
三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方式、条件、范围、种类、幅度和期限等,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推进财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做好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三、存在的不足
财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即使掌握了法律知识,但在实际执法中很难把握严谨的法律逻辑。由于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仅仅依靠在线平台和讲座零星学习、碎片化学习,导致适用法治思维和手段对提升工作质量能力尚显不足。
四、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局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
(二)健全财政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财税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举办财政法制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和水平。
(四)继续做好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工作,按照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上级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工作的指导性作用,并扩大指导培训的范围。举办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升基层专业技能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