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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365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5-16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严格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4-05-16 |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潞州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帮助采购人了解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公开内容,严把公开程序关。除涉密采购以及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采购意向,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不得晚于项目采购活动30日的要求,坚决杜绝提前进行采购活动。
三是畅通公开渠道。意向公开以山西政府采购网为基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同时在政府网站和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消除信息不对称,以便更多潜在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区财政局持续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政策宣传,监督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