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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2671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10-20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 |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5-10-20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5〕18号)、《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5〕11号)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精心组织,对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长治市潞州区林业局、长治市潞州区东街小学进行了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为切实推进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明确了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检查工作,强化了廉政纪律和保密意识教育为检查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大部分单位财务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合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部分单位原始凭证不规范、记账凭证编制不准确、账簿设置不齐全的问题;在会计政策的执行方面存在部分单位未能正确执行财政会计制度所规定的政策,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存在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尤其在资金管理、采购、资产等环节存在管理漏洞,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严格遵守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逐一整改到位,凡是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被列为下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回头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