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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187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4-1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建立财会监督工作机制 |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4-04-11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晋办发(2023)19号)和《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室字(2024)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潞州区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治市潞州区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潞州区财会监督工作。协调工作机制由区财政局、区纪委、区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潞州区税务局、区金融办组成,强化协同联动,形成财会监督合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