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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5794 | |
|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6〕3号 | 发文时间: 2026-01-28 |
| 发文机关: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2-06 |
各村(社区)、各企业:
为切实保障公众身心健康,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长环委办函〔2026〕2号)要求,自2026年1月25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所有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对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在落实橙色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各重点工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的协商减排措施。各企业要提前做好检修工作,尽量避免生产设施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频繁启停(保障安全生产除外)。涉及保障民生供热任务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以热定产、以气定产;涉及重点工程物料保障的工业企业经批准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以量定产、定向供应。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除保障民生、应急抢险等车辆外,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和企业要采用新能源车辆清洁运输方式开展物料运输,不足部分采用国六标准的中重型货车承担运输任务用以补充。在做好能源保供的前提下,采用非新能源车辆承担运输任务的企业,运输量要同比减少50%以上。
2.全镇工业企业要制定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力,杜绝柴油货车怠速排队入厂现象。若已出现排队情况,要启动应急预案,督促已入厂车辆尽快完成货物装卸;若需等待时间较长,要提醒燃油、燃气货车停车等待,避免长期怠速,造成污染排放。鼓励工业企业进一步做好运行调度,尽量确保物料运输作业在白天开展,适当减少夜间运输。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
1.除应急抢险外,全镇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停工工地要及时清理渣土,严禁随意堆放,对暂时堆存的土堆以及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裸土采用加密绿网或土工布覆盖,严防起尘。
2.矿山、非煤矿山企业停止露天作业,在大棚内进行。
3.所有企业严禁露天堆放散装物料。
4.在非冰冻期,镇内主干道要实施不间断的洒水降尘作业。
(四)柴油货车管控及优化通行措施
严格落实柴油货车通行管控要求,加大巡查检查和夜查突查力度,确保柴油货车按要求管控到位。
(五)其他管控措施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按照禁煤区管控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做好散煤污染防控工作,严禁禁煤区内运输、销售、使用散煤,杜绝散煤复烧,确保全区范围内散煤“清零”。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按照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潞州政通字〔2025〕6号)的要求,依法依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压实管理责任,力争实现区域“零火点”。各村(社区)、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要求,明确镇辖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区域、时间、要求,有序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禁放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呼吸系统与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染人群留在室内,如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四)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三、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二)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摄氏度。
(三)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 、监督检查措施
各村(社区),要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污染天气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