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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7646 | |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4〕47号 | 发文时间: 2024-05-28 |
发文机关: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6-12 |
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根据长治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据长治市潞州区开展社会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制定《西白兔镇开展社会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8日
西白兔镇开展社会救助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严肃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按照《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整治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从现在至2024年10月底,重点聚焦社会救助政策短板、“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三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一)聚焦社会救助政策短板
1.整治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2.整治死亡和服刑人员享受救助待遇问题。
3.整治“关系保”“人情保”问题。
(二)“听民意办实事”项目
纠治低保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及不精准等问题。
(三)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1.整治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办理城乡低保待遇、为服刑和死亡人员超期发放救助补助资金问题。
2.整治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及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贯彻落实《长治市潞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长治市潞州区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等政策制度,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完善政策措施,简化优化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救助申请动态清零。
(二)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救助申请人“近亲属”备案的规定,社会救助保障经办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与救助申请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严格落实单独备案登记,杜绝救助审核确认中的人情、关系问题。
(三)强化资金管理。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或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当救助资金不足时,由民政办按照规定及时向区民政局相关部门申请。
(四)落实社会救助月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各村(居)委会要准确、及时掌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出行、消费等情况,重点关注因病、因学致贫的家庭,每月20日前向西白兔镇民政办报告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大额消费、受灾、大病、丧葬等情况,西白兔镇民政办对村(居)委上报的情况及时进行核查,于每月25日前报潞州区民政局根据动态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五)定期开展特殊人群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排查。各村、社区要定期组织开展新增持证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死亡人员、服刑(在押)人员等特殊群体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低保对象死亡后,应当自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其家庭状况核查,将相关情况作说明后报于西白兔镇民政办,同步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服刑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六)健全举报监督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24〕20号),镇民政办要健全涉及社会救助领域举报、投诉、信访等信息处置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类途径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对群众实名投诉举报线索要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及时处置,对涉纪涉法线索及时上报镇纪委。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355-5075608,各村、社区要按照规定通过三务公开栏、小微权力一点通网络平台等各类渠道进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公开过程中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七)畅通救助申请渠道。严格规范值守,及时受理救助申请,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八)加强信息共享。各村、社区主动加强与学校、公安、司法、人社、住建、退役军人事务、卫体、农业农村、医保、残联等相关科室单位协调,确保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及时纳入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保险等救助保障范围,提升综合救助能力。
(九)强化政策宣传。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指导,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镇民政办要采取政策解读、专家授课等方式,定期对各村、社区社会救助事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服务水平。采取村(社区)公示栏信息张贴和张贴“救助明白卡”、开展防反诈骗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让基层工作人员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让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条件、申请渠道、办理程序、应尽义务等,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重点问题整治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西白兔镇民政办加强督促调度,规范台账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对整治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加强实地调研,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推动各项整治重点任务抓到底抓到位。
(三)定期交流会商。加强与西白兔镇纪委的协同配合,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的社会救助问题线索查处机制,及时收集并通报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四)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化源头治理,认真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及时总结提炼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规范固化下来,形成监督检查有效手段。
(五)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双周报,各村(社区)每月11日、26日前向西白兔镇民政办报送重点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表等。遇到重大问题、重大线索随时上报。重点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针对整治内容逐条认真梳理总结,总结要有具体数据支撑。
四、整治安排
(一)部署阶段。制定印发《西白兔镇开展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村(社区)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举措和进度安排,夯实工作责任。
(二)整治阶段(现在-10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纠正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强化资金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对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投诉举报信访等情况进行摸排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推动各项整治内容有效落实。
(三)总结阶段(7月、10月)。各村(社区)于7月10日前向西白兔镇民政办报送阶段性整治进展情况,10月10日前向西白兔镇民政办报送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