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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3533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4〕41号 发文时间 2024-04-30
发文机关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白兔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4-05-15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西白兔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政策、规章和制度,领导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现镇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一、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王韶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  亮(镇党委副书记)

申海兵(镇人大主席)

杨建伟(镇纪检书记)

闫仁杰(组织委员)

程志辉(镇武装部部长)

赵英杰(副镇长)

白继东(副镇长)

陈  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  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雄飞(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指    挥:韩晓峰(镇派出所所长)

张  坤(镇党政办主任)

路双文(镇农业办主任)

吴  军(镇卫生院院长)

董  亮(镇联校校长)

防汛抗旱指挥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工作。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副镇长白继东兼任,副主任由镇政府农业办主任路双文担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075608)。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政策、规章和制度,领导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督促防洪规划的实施;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山洪灾害、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根据规律,我镇汛期起止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一)水管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按照上级指示,做好检查、督促、协调、落实工作。

(二)经管站: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组织落实,包括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资金、物资计划的协调安排、申报和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三)民政办: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按需要认真做好防汛抢险、排涝、救灾和抗旱所需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运。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期间险区居民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四)安监站:负责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五)农业办:负责防汛抗旱农村农业物资筹集调配,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

(六)国土资源所:负责编制修订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查、监测、预警、防治、上报等工作。

(七)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治安保卫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及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工作。

(八)联校:负责编制修订完善全镇各类学校防御预案,负责全镇各类学校的防汛抗旱工作。

(九)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电管所: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搞好所属电管所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输变电线路畅通和防汛抗旱用电,及时搞好险区的断电和供电工作。

(十一)武装部:根据防汛需要,及时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建设的培训和演习。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