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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9968 | |
| 发文字号: 西镇政发〔2023〕7号 | 发文时间: 2023-02-13 |
| 发文机关: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其他自建房排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2-13 |
各村(社区):
为全面落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切实加快推进其他自建房排查工作,现将《西白兔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其他自建房排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对其他自建房(除用作经营性自建房,下同)的排查,对隐患房屋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分类整治。2023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其他自建房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6月,开展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工作成效;2025年5月,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
1.排查范围:对所有其他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优先排查采矿区、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的其他自建房。
2.排查内容:全面排查房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土地性质、所在区域、建筑层数及面积、建造年代、设计建造方式、结构类型等基本情况;摸清房屋选址安全(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结构安全(是否有设计图,设计图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建设,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安全(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建筑材料安全(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房屋合法合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违规改扩建、违法审批等)等情况。
3.排查方式:各村(社区)要发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开展自查,组织专人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开展排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核查,进一步细化网格,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一户一档”房屋档案资料,精准录入国家信息归集平台,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重点实施鉴定
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组织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精准查找隐患部位,鉴定过程完整、规范,鉴定报告内容充分、完备,鉴定结论真实、准确、科学。对鉴定报告不合规、鉴定结论弄虚作假的鉴定机构,坚决拒绝聘用。
(三)及时消除隐患
对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步开展整治。对存在消防、燃气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存在严重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积极与产权人沟通,制定整治方案,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建立整治台账,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对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房,未按照许可规定建房,违规加层、改扩建、改变承重结构装修,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细化方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其他自建房排查摸底,防范遏制化解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自建房安全。
(二)开展督导督查
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推进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将协调相关部门,查找病因,及时整改。
(三)完善技术保障
各村(社区)要以《自建房结构安全技术要点》为基本教材,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组织专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工匠等专业力量参与,提高排查的准确性。
(四)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采用多种渠道加强自建房专项整治政策宣传,增强群众对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五)台账清单管理
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期完成整治。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20号前向镇政府工业办报送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度和工作措施。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