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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2-58998 | |
| 发文字号: 西镇政发〔2022〕28号 | 发文时间: 2022-05-29 |
| 发文机关: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2-05-29 |
镇各科室站所、各村(社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在全镇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对标对表、强化落实,注重基础、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细化措施
根据我镇实际,将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为33项具体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2.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镇党委议事日程,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汇报。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
3.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各村(社区)书记每月至少跟进学习贯彻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4.镇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5.镇政府要根据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政府其他领导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6.将所有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一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在考核内容上,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外,增加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内容。
7.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管理权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8.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镇纪委监委进行通报、约谈。
9.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等措施,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0.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重点企业每年向镇党委、政府进行安全述职,其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1.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2.在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考核办法。
13.在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鼓励其他行业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15.高危企业要建立常态化的全员隐患自查自纠机制,促进全体员工自觉主动排查隐患、治理隐患。对重复出现的各类隐患,要对照安全标准化、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要求及相关制度,深入分析溯源,检查标准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相关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到位并严格按规操作,找出漏洞和薄弱环节,实施靶向治疗,努力实现隐患源头治理。
16.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紧盯重点任务,摸清重大风险,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推动集中治理落地见效。
(五)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7.各村(社区)、各企业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
18.各村(社区)、各企业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1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由区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或企业集团总部挂牌督办,并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
20.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21.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存在违法、涉嫌犯罪的要责令整改,通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2.重点企业建立并落实分包转包合规性审查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定期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指导、监督、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
(七)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安全管理
23.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劳动保障、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做到“五统一”,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24.重点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要结合“人人持证、技能长治”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考核内容,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5.重点企业要带头实施危险作业岗位灵活用工人员转岗,但不得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26.镇、村两级安委会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区直有关部门持续打击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移交纪委、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27.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企业,上报区安委会建议进行从重处罚。
28.要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迟迟不能办结的,移送纪委进行问责处理。
(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
29.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相关配套制度,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企业安全投入。
30.镇工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班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信息。
(十)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31.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内发生人员死亡的,必须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有关规定上报镇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公安机关。经核查认定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人员死亡原因核查认定意见予以核销。
32.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一)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3.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阶段划分
(一)认真学习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针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5项重要举措任务,本辖区传达学习全覆盖,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全覆盖,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方法和步骤,形成问题清单,报区安委办。
(二)全面整改督导抽查阶段。2022年5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推进会,成立督导检查组,与三年行动等工作督导相结合开展督导检查。
(三)长效坚持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以后。各科室站所、各村(社区)、各企业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15项重要举措任务落实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形成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镇进行宣传推广,加强示范引导,坚持巩固提升,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镇各科室站所、各村(社区)、各企业要从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企业要相应成立领导组或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将十五项措施落实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镇安委办要严格履责,从严从实压实安全责任。各有科室站所要服从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分工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细化措施任务。各科室站所、各村(社区)、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已有制度规定、以往管用举措,细化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压实责任、跟踪问效。
(四)强化督导督办。镇、村两级安委会,要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问效问责。科室站所、各村(社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对15条举措的宣传工作、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和相关工作考核和安全巡查考核,营造良好安全氛围,推动我镇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