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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21-19056 | |
| 发文字号: 西镇委发〔2021〕69号 | 发文时间: 2021-07-21 |
| 发文机关: 西白兔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西白兔镇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分工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1-07-21 |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西白兔镇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张军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韶强任第一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资料组、志愿服务活动组、街道社区实地组、公共场所实地组、教科卫健实地组、城乡共建实地组、安全生产实地组、窗口单位实地组、交通秩序实地组,均由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组长,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一、工作组职责及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 亮 党委副书记
成员:赵 洲 组织委员
王林刚 武装部长
程志辉 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坤、田泽鹏、韩武军、霍丽丽、牛娜、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2.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分解创建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3.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会议。
4.定期向创建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
5.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相关工作。
6.通报各阶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
7.协调解决各工作组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宣传教育资料组
组 长:程志辉 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民政办、农业办、文化站、工会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常态化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问卷调查相关内容,着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2.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培训,不断提高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3.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
4.组织各社区(村)学校开展模拟问卷调查活动,确保各项问卷调查指标村民皆知,会填会答,填对答对。
5.督促各村、社区按时报送各项测评指标所需说明性材料、证明性资料;收集、审核、整理、建档材料审核资料;按时向区文明办提交测评资料。
(三)志愿服务活动组
组长:张 亮 党委副书记
成员: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文化站、卫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会、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在村、社区、政务大厅、医院、广场公园等建有达到“十有一坚持一完善”标准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并结合各自实际,常态化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19、20有关工作要求。
3.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城乡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
(四)街道社区实地组
组 长:赵 洲 组织委员
成 员:工业办、派出所、文化站、卫计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13—18、20-21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42、Ⅲ-52有关工作要求。
(五)公共场所实地组
组长:程志辉 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民政办、文化站、卫计办、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1-6、12、19、22-28、30-33、36、43、45、48—52、54、56、57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9-16、Ⅲ-22、Ⅲ-36、Ⅲ40-43、Ⅲ48-52、Ⅲ62-65有关工作要求。
(六)教科卫健实地组
组长:程志辉 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民政局、文化站、卫计办、联校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I.教育科普
1.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年版)》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7—9、25、26、34、53、55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3.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25、Ⅲ37-41有关工作要求。
Ⅱ.卫生健康
1.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2、51、56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16、Ⅲ-19、Ⅲ-20、Ⅲ-36、Ⅲ-53、Ⅲ-54有关工作要求。
(七)城乡共建实地组
组长:王林刚 武装部长
白继东 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联校、卫计办、文化站、农业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 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3、5、17-22、27、28、35、37、43、45、48-50、52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11、Ⅲ-22、Ⅲ-30、Ⅲ-48、Ⅲ-52、Ⅲ-66有关工作要求。
(八)安全生产实地组
组长:赵英杰 副镇长
闫仁杰 副镇长
成员:工业办、安监站、卫计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
2.加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确保重点单位及企业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生产企业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确保我区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九)窗口单位实地组
组长:程志辉
成员: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卫计办、工业办、农业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 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1-5、43、49、50、52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 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9-11、Ⅲ-15、Ⅲ-16、Ⅲ-48、Ⅲ-50、Ⅲ-51有关工作要求。
(十)交通秩序实地组
组长:赵英杰 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通执法队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第12、19、27、28、31、32、49、50类有关要求,确保达标。
2.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完成Ⅲ-11、Ⅲ-12、Ⅲ-15、Ⅲ-16、Ⅲ-19、Ⅲ-20、Ⅲ-36、Ⅲ48-51有关工作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各工作组每月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按时达标。
(二)各工作组要认真对照《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任务分解》《长治市潞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标准(2021年版)》,明确工作任务,做到严实深细,确保达标达效。
(三)各工作组要进行常态化督导,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各村、社区及相关站所要从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局面。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严禁推诿扯皮。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