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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3748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2022-06-17
发文机关 马厂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 关于印发《马厂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工作组及督导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2-06-17

关于印发《马厂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工作组及督导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长治市潞州区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工作组及督导组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22年5月31日


马厂镇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由马厂镇党委统一协调负责,下设马厂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工作组10个,马厂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督导组1个。

10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宣传文化资料组、商贸市场组、志愿服务组、街道社区组、公共场所组、校园及窗口服务组、交通秩序组、村镇实地组、卫健环境组。

督导组由镇纪委负责,镇纪委书记担任督导组长。

一、工作组职责及分工

(一)  综合协调组

组  长:  王学功(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栗俊明(党政办主任)

成    员:  各村、(社区)主任

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安排部署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相关培训

2.定期向镇党委、镇政府及主要领导汇报工作。

3.通报各阶段常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情况。

4.组织各村(社区)学校,各单位(企业),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5.统筹推动“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动员”“吸引群众参与”“推进常态长效”“投入保障”等有关工作。

6.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  宣传文化资料组

组  长: 张玮玮(宣传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刘文秀(文明办主任)

孙  玉(党建办主任)

董晓亮(文化站站长)

成  员: 镇党建办、文明办、文化站、计生办、各村(社区)副书记

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组织开设专栏、专题,条幅、广播、美篇、微视频等媒介常态化宣传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强化社会宣传,开展文明礼仪线上线下教育引导活动,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

3.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网吧、KTV、旅行社、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达标。

4.落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加强面向全社会的理论宣传普及”“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精神文明教育”“构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选树宣传先进模范”“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服务供给”“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广泛宣传动员”等有关工作。

5.收集整理、审定报送省级文明城市网上申报相关资料。

三)商贸市场组  

组  长:  师振兴(副镇长)

郭纯杰(市场监督局马厂所所长)

副组长:李冠(劳保所所长)

成    员:  市场所、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及网格员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推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贸综合体、综合写字楼、三星以下宾馆酒店等达标。

2.落实“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突发公共事业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等有关工作。

(四)  志愿服务组

组  长:  崔  文(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副组长:贾荣奎(民政办公室主任)

闫  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

于  健(安监站站长)

成  员:文明办、民政办、安监办、卫计办、工会、团委、妇联、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网格员

工作职责:

1.在社区、城市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影剧院、实体书店、政务大厅、出入境办证大厅、宾馆饭店(三星级以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公园、景区景点、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保险、公交、供电、供水、供热、公安、税务、人社等)服务大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达到“十有一坚持一完善”标准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并结合各自实际,常态开展便民利民和文明系列志愿服务。

2.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3.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全覆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

4.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培育医疗、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队伍。

(五)  街道社区组  

组  长:  孙艳彬(副科级干部)

张  伟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闫  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波  (住建办公室干事)

成  员:  住建办、文化站、卫计办、安监办、各社区党委书记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村、社区、住宅小区达标。

2.落实“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健全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度”“加强社区治理”等有关工作。

3.落实《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推动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达标。

(六) 公共场所组

组  长:  王晓东(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  史正燕(爱卫办主任)

韩国军(潞州区环卫处长北所所长)

常国韦(市城管执法队马厂中队队长)

成  员:长北所、财务办、住建办、环保站、农业办、劳保所、文化站、卫计办、退役军人事务站、市场所、文明办、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网格员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建筑工地及围挡、公共广场、公园游园达标。

2.落实“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设优美环境”“保持城市整洁”“打造优良秩序”“加强社区治理”“制作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等有 关工作。

(七)  校园及窗口服务组

组  长:  张玮玮(宣传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常宝宏(马厂联校校长)

张国斌(长北联校校长)

成  员:  马厂联校、长北联校、劳保所、文化站、卫计办、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网格员

工作职责:

1.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达标。

2.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社区家长学校等场所达标。

3.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政务大厅及银行网点、邮政、移动、联通、电信等营业厅达标。

4.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加强科普工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等有关工作。

(八)交通秩序组

组  长: 师振兴(副镇长)

副组长:常国韦(市城管执法队马厂中队)

成  员:  市城管执法队马厂中队、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网格员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主要交通路口、出租车、公交车达标。

2.落实“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强化公共文明引导”等有关工作。

(九)村镇实地组

组  长:  秦玲伟(副镇长)

副组长:  和海燕(农业办主任)

魏素新(经管站站长)

成  员:农业办、经管站、民政办、文明办、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网格员

工作职责:

1. 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各镇、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达标。

2. 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推动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达标。

3.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厕所革命,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及面源污染。

4. 落实“强化公共文明引导”“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设优美环境”“保持城市整洁”“打造优良秩序”等有关工作。

(十) 卫健环境组

组    长:  张玮玮(宣传委员、副镇长)

郭海军(副镇长)

副组长:  郝    然  (环保站站长)

成  员:  卫计办、环保站、住建办、农业办、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网格员

工作职责:

1.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推动各级各卫生院(所)、卫生服务中心(战)达标。

2.落实“强化公共文明引导”“保障人民健康”“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加强城市河湖管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树立绿色环保观念”等有关工作。

二、督导组职责及分工

组  长: 董宏义(镇纪委书记)

成  员:张  燕(镇纪委委员)

1.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要求,督导区域内各类实地考察场所达标。

2.对所督导单位的项目化常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常态督导,并对照各村(社区)报送的项目化月推进表进行实地查看,归类梳理形成督导清单,报综合协调组汇总,并在双月调度例会上予以通报。

3.对所督导区域的“街巷吹哨 部门报到”工作进行常态督导,经常性查看工作台账,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认真对照《长治市常态长效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实地考察场所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常态推进。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总本组工作进展情况,梳理问题,督促整改。

(二)督导组要对督导区域实行常态督导,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限时达标。

(三)各工作组、督导组可根据需要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构,提升工作效能。并在辖区范围内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