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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51095 | |
发文字号: 老旅发〔2024〕67号 | 发文时间: 2024-10-15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 | 主题词: 秸秆 禁烧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农田秸秆清理禁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各村、各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消除火灾隐患。现通知如下:
一、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全境依法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二、各村要在10月底前,清理各自区域内秸秆和林缘地带300米范围内秸秆及荒草。
三、各村、各有关单位为责任主体,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对焚烧秸秆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四、各村、各单位要成立巡查队伍,加强田间地头禁烧巡查管理,明确巡查路线、区域、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监控中心要按照要求,借助视频监控技术手段精准发现秸秆禁烧火点,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广大农民通过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秸秆,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
七、中心将开展督促检查,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村,将进行严肃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长治市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