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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5115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2-08-19 |
发文机关: 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 | 主题词: 清廉 村居 |
标题: 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行动方案》、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长治的实施方案》、区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潞州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清廉村居建设,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抓手,突出“三务”公开、村务监督、议事协商,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为全方位推动潞州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断健全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到2022年底,清廉村居相关制度基本完善,形成基本运行框架。到2023年,村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村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到202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基本完成,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治理体系
1、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班子建设,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
2、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发挥村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的作用。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审慎开展村委会调整,规范撤销村委会改设居委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居规模。
3、加强“一肩挑”村干部管理考核。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值班、请销假、入户走访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切实推动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对兼任村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推行“两委”干部参选、履职、辞职“三项承诺”制度和定期述职制度。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启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
(二)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是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流程进行。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保证村民代表依法、自愿表达意见。
6、稳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通过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7、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山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创建。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有效途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8、推进村居议事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注重完善协商形式,健全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
9、提升农村财务人员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水平。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强化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强化基层监督
10、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
11、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坚持统一领导、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原则,建立由中心党委领导、中心纪委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整合各方监督力量,促进村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融会贯通。加强对村、村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开展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与中心纪委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12、健全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资金使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开展定期审计,对村干部开展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新增债务和制度执行等情况。
1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依法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案必查、露头就打的常态化机制。深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操纵破坏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垄断农村资源,煽动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四)深化清廉文化建设
14、加强村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轮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公正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5、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要把清廉思想、清廉规矩、清廉文化融入村规民约,融入村居建设,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光荣传统,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树立敬廉崇廉的乡风民俗。
四、实施步骤
启动和初步实施阶段(2022年6月-12月)。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机制,开展村居议事协商工作,有序展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廉村居建设宣传等工作。
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开展清廉村居示范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成阶段(2025年1月-12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中心清廉村居基本成型,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各司其职,上下协调,形成合力,组织指导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指导。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评判各村党支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任务台账,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促进各项具体任务落实见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全面宣传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广泛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