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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123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6-10 |
发文机关: 老顶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老顶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1-06-10 |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三、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内容: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二)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五)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机构,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三)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文体格式规范。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