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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0291 | |
| 发文字号: 老街发〔2026〕11号 | 发文时间: 2026-04-20 |
| 发文机关: 老顶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印发《老顶山街道低收入人口月走访常态化工作制度》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6-05-12 |
各村:
现将《老顶山街道低收入人口月走访常态化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26年4月20日
老顶山街道低收入人口月走访常态化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老顶山街道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闭环,前移兜底保障关口,精准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动态,落实“敲门行动”“一户一策”要求,依据《长治市潞州区低收入人口月走访常态化工作制度》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老顶山街道下辖的所有行政村、社区。覆盖辖区内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所有低收入人口。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常态化走访:每月必访、动态跟踪。
分层分类:重点对象重点访、一般对象常规访。
闭环管理:走访—记录—处置—反馈—销号。
精准帮扶:落实“五问”“一户一策”。
第二章 走访主体与对象
第四条 走访主体。
建立“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包联责任体系。
街道职责:负责统筹部署、督导抽查及复杂事项协调。
村(社区)职责:具体实施入户走访,填写记录,更新台账。
第五条 走访对象
重点必访:新申请救助家庭、动态调整家庭、突发意外家庭、重病重残人员、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有信访诉求的对象等。
常规走访:辖区内其他在册低收入人口、潜在困难群众等。
第三章 走访内容与频次
第六条 走访内容(五问工作法)
问衣食住行:查看生活状况,排查住房、取暖、用电等安全隐患。
问医疗教育:了解医疗支出负担、子女教育情况及政策享受情况。
问就业需求:摸排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
问政策知晓:宣传救助政策,告知申请渠道。
问服务评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满意度。
同步核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更新“一户一档”,制定“一户一策”。
第七条 走访频次
重点对象:每月至少1次上门。
常规对象:每月进行抽查,确保每季度全覆盖。
动态监测预警户:收到预警信息后7日内必访核实。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八条 计划部署。每月初,街道民政办制定走访计划,按村(社区)网格分配任务,明确时限和责任人。
第九条 入户走访。走访人员需上门核查情况、宣传政策、收集需求、排查风险,现场填写《月走访记录表》,并由户主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条 台账更新。每月月底前,各村(社区)需更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台账和“一户一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并报送街道民政办备案。
第十一条 分类处置
即时解决:对政策咨询、代办帮办等事项,现场或即时解决。
转办交办:对需街道多部门协同或上报区级部门的事项,3日内推送并跟踪督办。
动态调整: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不再符合的按程序退出。
第十二条 反馈回访。处置结果需在3日内反馈给群众;对复杂事项实行每月回访,直至问题销号。
第五章 结果运用与监督
第十三条 结果运用
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作为街道动态管理、扩围增效及发放“幸福清单”的核心依据。
第十四条 监督问责。街道纪工委与民政办每季度进行抽查,半年进行通报。对走访不到位、漏报瞒报、处置不力的村(社区)及个人,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老顶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