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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51168 | |
发文字号: 老街发〔2024〕45号 | 发文时间: 2024-11-29 |
发文机关: 老顶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词: |
标题: 关于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4-12-09 |
各村(居)、关村敬老院:
全面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也是冬季时期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重要任务。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兜牢织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村(居)、关村敬老院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眼“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目标,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举措
(一)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关村敬老院要对服务对象的居住环境、取暖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早发现、早报告。
各村(居)要安排专人全面排查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街道汇报。
(二)对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全面落实。
1.持续做好基本生活保障排查工作。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上报街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足额领取各类社会救助金。
2.持续做好临时救助摸排工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以及因冬、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失业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情况及时上报街道,申请临时救助金。
3.加强村(居)街面巡查救助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如有困难,及时上报。
(三)全面营造温馨关爱的服务浓厚氛围。
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配合街道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困难群众,营造互帮互助、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传递到千家万户,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和谐过节。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关村敬老院要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加强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用心用情摸排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有困难的群众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