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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236931-5/2019-0136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4-08-19 |
| 发文机关: 黄碾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 |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 2024-08-19 |
机构名称: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355-5070673
投诉电话:0355-5072513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5072513
办公地址:长治潞州区黄碾镇故北村
电子邮箱:hnz5070673@163.com
主要职责:
1、党委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2) 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根据区委要求,安排部署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
(3) 领导镇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工作。
(6)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自治组织建设,镇要负责领导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工作,指导农村村民自治。
2、政府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法规,发布决定和法规,制定相应的行政措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执行本行政区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治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区域内的教育、卫生、防疫、科技、文化、体育、扶贫、计划生育、养老、优抚、救灾、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事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制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推进经济建设稳定持续发展,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为群众提供科学技术、劳动就业、市场信惠等服务。镇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农村公共事务。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进行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服务。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工作。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