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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5705 | |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24〕33号 | 发文时间: 2024-05-10 |
发文机关: 黄碾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05-14 |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市大气办《关于常态化坚持开展城市大清洗的通知》和市环委办《关于开展建筑物清洗保洁工作的通知》要求,常态化坚持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立即组织社区(村)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无死角的大清洗行动,重点对主城区内环线、道路、树木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及相关公共设施进行保洁清洗,确保树木、绿化带本色,路面无积士,栏杆等公共设施无浮尘。从5月份起,至少开展2次大清洗行动,遇沙尘天气在沙尘天气结束后的第2天立即组织开展一次。
二、开展建筑物清洗保洁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洁净水平,打造干净整洁、卫生舒适、井然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利用一周时间,完成辖区范围内建筑物楼宇立面、楼顶、房前屋后的清洗保洁工作。
三、积极管控工地扬尘
各类工地要对照国内、省内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标准,切实提高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水平,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四、积极管控裸地扬尘
对辖区内部裸露地面、渣土堆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综合采取围挡、苫盖、简易铺装、硬化、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抑制裸土扬尘污染。
各村、社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行动,利用一周时间,完成辖区内建筑物楼宇立面楼顶、房前屋后的清洗保洁工作。并于5月10日起每周三下午4点前,各村、各单位要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影像资料报送至镇环保住建工作群。镇政府将对扬尘防控工作和清洗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联系人:高艳腾
联系电话:18235542118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