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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25705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24〕33号 发文时间 2024-05-10
发文机关 黄碾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它 发布日期 2024-05-14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主体: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市大气办《关于常态化坚持开展城市大清洗的通知》和市环委办《关于开展建筑物清洗保洁工作的通知》要求,常态化坚持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市大清洗行动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立即组织社区(村)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无死角的大清洗行动,重点对主城区内环线、道路、树木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及相关公共设施进行保洁清洗,确保树木、绿化带本色,路面无积士,栏杆等公共设施无浮尘。从5月份起,至少开展2次大清洗行动,遇沙尘天气在沙尘天气结束后的第2天立即组织开展一次。

二、开展建筑物清洗保洁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洁净水平,打造干净整洁、卫生舒适、井然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利用一周时间,完成辖区范围内建筑物楼宇立面、楼顶、房前屋后的清洗保洁工作。

三、积极管控工地扬尘

各类工地要对照国内、省内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标准,切实提高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水平,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四、积极管控裸地扬尘

对辖区内部裸露地面、渣土堆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综合采取围挡、苫盖、简易铺装、硬化、洒水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抑制裸土扬尘污染。

各村、社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行动,利用一周时间,完成辖区内建筑物楼宇立面楼顶、房前屋后的清洗保洁工作。并于5月10日起周三下午4点前,各村、各单位要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影像资料报送至镇环保住建工作群。政府将对扬尘防控工作和清洗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依法依规追问责。

联系人:高艳腾

联系电话:18235542118


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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