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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236931-5/2021-043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1-01-29 |
发文机关: 堠北庄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 堠北庄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 2021-01-30 |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堠北庄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堠北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人员调整,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旭军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公开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镇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镇委、镇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村、各科室(站所)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健全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为更好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我镇整体政务公开水平,我们及时修订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制度》等配套制度,健全了我镇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及公开程序。同时,要求各村将原“三务”公开栏换成了玻璃框公开栏,做到防止日晒雨淋,保证公开时效。为拓宽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扩展公开形式,我镇在蒋村开展“智慧乡村”建设试点,可通过该应用向全村村民进行“三务”公开,在网上实现全村范围内“三务”公开的全覆盖。
(三)公开透明,及时公开回应群众问题
一是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镇、村及各个部门重要决策等情况;二是围绕政策和工作及时公开,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公开了《堠北庄镇村级组织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根据环保攻坚,我们及时公开了《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方案》等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问题,建立健全了固定专人、多方参与、信息共享、回复及时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政民互动体系。截至目前,共回复市政府网“政民互动”20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43件,件件调查认真、内容详实、依据充分。
(四)保守秘密,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
我们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承办部门(牵头部门)将答复书等材料提交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初审,主要审核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公开的内容是否涉密(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具体名称、条款)。党政办将审查意见提请部门分管领导再次审核,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对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的信息、民事信息、行政机关内部信息、过程性信息、党政混合信息、档案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
(五)创新思路,拓展信息公开多维渠道
信息化社会发展迅速,我们充分利用各行业、各村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疫情期间,我们及时发布《山西省卫健委发布倡议书:春节期间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致武汉返长朋友的一封公开信》《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倡议》等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权威信息,确保了我镇在一、二级响应期间,社会稳定、群众安定。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通过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总结计划1条,公开制度5条,部门文件20条,日常工作动态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20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充分调动各线、各部门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9日